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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06一级建造师考试8月29-31日报名

来源:233网校 2006年8月8日
报名时间:2006年8月29日-31日

各市人事局、建设局、建工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2005年度、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3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文件精神,现将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和省建管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指定用书的征订和考前辅导工作由省建设厅负责。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事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共同负责。省人事厅、建设厅、省建管局负责资格终审工作。

    (三)阅卷工作由省人事厅会同省建设厅、省建管局根据国家人事部下发的阅卷评分标准和有关文件要求,共同组织专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确定于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请各市和省有关部门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抓紧时间认真做好考试的宣传和报名、资格审查、考场设置等各个环节的考务管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设置考点。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阅卷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监考人员在发放答题卡后,应提醒考生注意: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

    四、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3 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 1 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6年8月开始。在宁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省建设厅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西侧)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8月29日-31日。各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要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的核查工作,确保报名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在宁的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可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此次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和省直报名点要尽快拟定工作计划,抓紧做好报名的宣传发动和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三)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8)符合考1科的,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已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各市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符合考1科的,作为新报人员,不填写报名表及信息卡上的档案号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5年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全省统一式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请各市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领取。请设考点的市务必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七、收费事宜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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