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间:2006年8月17日——23日(双休日除外)
为方便考生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11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下午: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11月1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下午: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二)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三)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四)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五)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符合上述有关报名条件,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发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凡考生通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有考试报名费用概不退还。
三、报名应提供的材料:
(一)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现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从事本业务的工作年限,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免试二门科目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8、符合考1科的,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已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市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符合考1科的,作为新报人员,不填写报名表及信息卡上的档案号。
四、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讯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1个专业类别。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考生在答题时应注意:
1、认真阅读答题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
2、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
3、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蓝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严禁携带BP机、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一经发现即按作弊论处。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考生注意不要报错专业,尤其是在填涂信息卡“级别”、“专业”“科目”栏时应注意与报名表一致。
五、报名时间、地点、费用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时间:2006年8月17日——23日(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2、报名地点:南京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
3、报名及考试费用:《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10元/人。
4、准考证发放时间:11月上旬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人才大厦一楼18号柜台,联系电话:025-83151995.有关报名工作请与市人事考试中心、市建委基建处、市建工局建管处联系,联系电话:市人事考试中心: 025-83151800; www.njrsks.com市建委基本建设处:025-83278021; www.njcein.com.cn市建工局建管处: 025-84598241;njjgc.nj.gov.cn七、有关教材及考前培训问题可在报名点咨询。
南京市人事局 南京市建委 南京市建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