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报名组织
(一)考试报名工作从2006年8月开始。在宁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考生到省建设厅注册中心(南京市北京西路70-1号2楼西侧)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06年8月29日-31日。各市的报名工作由各地人事考试中心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负责,要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的核查工作,确保报名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及报名地点由各报名点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在宁的中央直属单位和省直单位可由各单位统一组织集体到报名点报名。其他各直属单位的报考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报名。
(二)此次考试工作时间安排较紧,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和省直报名点要尽快拟定工作计划,抓紧做好报名的宣传发动和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报名工作。
(三)报名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办理报名手续时需提供的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及复印件;
(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
(4)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5)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6)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7)符合考2科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限工程技术或工程经济专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
(8)符合考1科的,需要提供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于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正在发放中,对已通过2005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各市考试中心确认合格后方可报名。符合考1科的,作为新报人员,不填写报名表及信息卡上的档案号
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5年度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
(4)2005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5)江苏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
(四)报名过程中,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余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五)各报名点在报名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员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印章的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七、准考证的制作与发放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全省统一式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制作,请各市于2006年10月20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集中领取。请设考点的市务必于2006年9月20日前将有关考点考场设置情况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八、收费事宜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科按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科85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九、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全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的征订和考前培训工作由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各市在报名的同时应协调做好教材的征订工作。
附件:1.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专业对照表
3.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一、二.doc
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