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事厅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内人考函[2007]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盟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调整
从2007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专业调整后的具体要求
为做好一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各专业类别调整的平稳过渡,各地在报名时应按如下要求进行:
(一)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二)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三、考试管理方式调整
为适应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专业调整,有利于考试管理,方便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 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者条件。
四、报名及交费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8月1日——8月5日;
现场交费时间:2007年8月1日——8月8日;
五、考试时间
日 期 |
时 间 |
考 试 科 目 |
9月15日 |
9:00 — 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14:00 — 17: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9月16日 |
9:00 — 12: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
14:00 — 18: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7个专业) |
六、考点设置
原则上全区只在呼和浩特市设一个考点。(报名结束后将依据报名人员的地域分布情况,确定是否在东西部增设考点。)
七、报名办法
1、全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网址:WWW.XMPTA.COM.CN;盟直考生按时将确认表报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考试部并进行现场交费。各旗县市(区)考生按时将确认表报当地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并进行现场交费。
2、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要尽快做好考试的宣传、报名组织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时间开展报名工作。
3、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于2007年8月1日—8月5日到所在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协助进行网上报名。
4、报考人员于2007年8月1日—8月8日到所在报名点办理缴费手续,逾期未缴费者,其报考信息自动作废。
5、报考人员请于2007年8月1日—8月8日上网查看,缴费状态为“已交费”表明您已成功完成了本次考试报名,若是“尚未交费”,请及时与锡盟人才资源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联系。
6、凡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在网上报名。请携带符合免试条件的证件到当地报名点报名。
7、报考各专业的考生请于考试日期前一个星期上网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凡报名成功的考生请牢记报名序号!
八、考试费用
根据自治区物价规定,每人收取报名费20元、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九、教材定购
到当地报名点订购教材(考生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