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6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6年管理。
四、报名程序
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申报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按照报考资格对申报人进行考核推荐,并收集本单位申报人员申报资料,按照与建筑业企业资质相同的申报程序,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一起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等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由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省建设厅。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同时将学历证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报省建设厅进行审核。
五、申报资料
(一)符合报考条件者向所在单位提交的资料
1、《报名表》两份,每一份上都要贴近期免冠照片,其中的一份上要另附同底版的照片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一份;
3、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还需提供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和建设部颁发的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4、另交与报名表同底版二寸红底免冠照片一张,主管部门留存,办考试合格证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