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建函字[2006]332号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直有关厅、局,山西建工(集团)总公司,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央直属驻晋建筑业企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01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06年11月11、12日进行。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各科目具体考试安排见下表。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2006年11月11日 |
上午9:00-11:00 |
建设工程经济 |
下午2:00-5:00 |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 |
2006年11月12日 |
上午9:00-12:00 |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下午2:00-6:00 |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
二、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取得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参加2005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另外选择一个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一个科目,报名填表时按新报考生填报信息。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三、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考两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本次考试为2006年度的考试,考试成绩按2006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