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6]23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101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00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6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11月11日、12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11月11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2006年8月28日至9月15日。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一)。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及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报考级别为1科的考生,必须按新考生对待。为杜绝考生报名出现一人多个档案号的现象,防止给考生成绩延续滚动管理带来混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报名时新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二),并按一级建造师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表(附件三)认真填涂信息卡,经省建设厅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8835)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考务费。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网上报名考生无须提交照片。
省建设厅审查地点:西安市新城广场东南角南新街29号建设银行办公楼909室;联系电话:87241792、87283010。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5]5号批准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90元、其余3科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