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
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陕人考发[2007]21号
各市、杨凌示范区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建设局(规划局、建委),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人事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47号)要求,现就我省实施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07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15日、1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9月15日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 2:00-5: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6日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2:00-6: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
二、报名时间及条件
报名时间为7月23日至7月31日
报名条件按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的规定执行(附件一)。
根据人事部有关规定,现役军人及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报名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三、报名办法
组织报名时,要严格掌握报考条件,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工作。注意区分新老考生,认真核对老考生的档案号,以确保考生档案号的唯一性。档案号是滚动管理的依据,应提醒考生妥善保管,以备下年度报考时使用。为杜绝考生报名出现一人多个档案号的现象,防止给考生成绩延续滚动管理带来混乱,报名手续按新老考生分别办理。
1、新考生及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学历学位及职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填写《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二)一式两份,并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三)认真填涂信息卡,经省建设厅资格审查盖章后,到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2、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从2007年度考试开始,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填写《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四)一式两份,并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附件五)认真填涂信息卡,经省建设厅审查后方能报名。
3、老考生持往年准考证或报名档案号,只填写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在当地人事考试中心(考试机构)办理报名手续,也可登陆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直接办理报名手续,并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支付考务费。
4、新老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交三张近期同版半身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网上报名考生无须提交照片。
省建设厅资格审查地点:西安市新城广场东南角南新街29号建设银行办公楼909室;联系电话:87241792、87283010。
省人事考试中心地点:西安市西五路83号;联系电话:87457210、87457211、87441821、87457206、87457209。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费函[2005]5号批准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每人每科90元、其余3科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
五、有关事项说明
1、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两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必须一次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2、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经人事部、建设部批准,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名参加1个科目的考试,报名时须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对于已经通过2006年度考试而未能及时拿到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申请报考1科时,需经省人事考试中心认可。
3、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精神,从2007年始,对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类别进行了调整(附件六),考试报名采取以下方式:
(1)对曾报考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2007年度考试仍为其保留了原房屋建筑、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机电安装、装饰装修7个专业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考试内容仍遵循原考试大纲,上述专业只允许曾报考过的考试人员报考,报考时须按已有档案号报名,其报考级别和专业不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其他专业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的考试内容一律遵循新大纲。
(2)2007年度首次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报名时应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需要,在调整后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选择相应专业类别。
(3)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类别进行。
4、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四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3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共包括17个专业,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作答,主观题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该科目采用计算机网络阅卷,使用专用答题卡。应提醒考生务必注意:①认真阅读答题卡注意事项(答题卡首页);②主、客观题用笔不同,防止用错;③在答题卡指定题号和有效范围(框架)内作答。
5、一级建造师专业和科目设置较为复杂,报名时要提醒考生正确填涂报考专业。
6、考生应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于主观题作答,为保证扫描质量,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签字笔以及铅笔、圆珠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7、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省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六、教材与培训
为方便考生,经联系出版社,在报名资格审查点(西安市新城广场东南角南新街29号建设银行办公楼909室)设立教材销售服务,考生自愿购买。
考前培训工作全部为社会具有培训资格的单位自行组织,请考生谨慎选择参加,省建设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参加考前培训工作不能代替资格审查。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规模大、专业门类多,考务工作布置较晚,安排落实考务工作的时间紧、任务重,各市区、各单位在组织报名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从大局出发,从维护人事考试的严肃性考虑,抓紧做好报名工作,严格按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的报名信息资料务必于报名工作结束后2日内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附件二: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四: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附件五: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六: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及调整前后对照表
陕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