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续考人员凭上一年度考试准考证或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汇总表》。
(五)各单位在填写《汇总表》时请将考全科、考部分科目人员分类造表,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上报,因材料不完整、不真实影响报名资格审查或逾期未报的,责任自负。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成绩无效,并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是: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可以连续滚动,即第一年与第二年为一个周期,第二年与第三年为一个周期,依次类推;具备免试部分科目条件考2个科目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全部通过。
考试定于2006年11月11日、12日进行,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11月11日 上午: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11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收费标准
一级建造师各专业首次报考者资格评审费每人80元,上报材料时一并交费,同一专业续考人员不再缴纳资格评审费。
五、考试指定用书各地建筑书店有售,请自行购买。
六、资格审查地址: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11楼新疆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敏 8862883;高朝建 2824646
邮编:830002
附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申报表
附表二:人事考试报名表
附表三:2006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
二○○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