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调整为:
1.合并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石化、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2.保留专业类别:
未变动的专业: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调整后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光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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