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合格标准虽没变过,但流程上还有公布合格标准的环节,所以,这次的调整及其幅度虽有不合情不合理之嫌但当属合法,无可非议。
又一直以来,有调节分数控制通过率的传说。如何调节分数,本人曾发贴猜测,即:分数=阅卷评分*调节系数或者分数=阅卷评分+修正分数。理论上,可以非常精准而又暗箱地控制通过人数而不至招受非议和思想混乱。这次调整,证实了传说。但问题来了——为什么这次要采用这种非常笨拙的方法而且幅度如此之大?
再一直以来,一建市政招受非议最多——超纲、题偏并导致通过率偏低。但多年来并未因此改变合格标准。还是那个问题——为什么这次要采用这种非常笨拙的方法而且幅度如此之大?
而且,为了尽可能消减影响,合格标准耐人寻味地安排在春节长假之即出台(本人见识过某地方政府9月30日发布干部任职公示,公示期7天,这种小技巧不一而足)。一定有什么重大因素导致领导们出此下策。
有网友指出新资质标准出台是主要原因,本人完全赞同。【市政工程合格标准降低原因及价格走势】
其实我个人觉得还有个次要原因,就是14年考试多个省份实行资格后审!【考后资格审查地区】
之前本人曾发贴认为合格标准不会变。原因在于14年考试多个省份实行资格后审。如广东,14年6月出台的考试通知中即明确“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广大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复核。”一直以来,这类行政流程按部就班一成不变非常刻板,现在突然为打破常规流程“参照上一年的合格标准提前受理报名资料并复核”,实在是有点不同寻常,等级森严的体制下,下级如果没有与上级部门有充分沟通和默契是断然不会如此行事的。我当时还认为这是政府部门有人情味的表现。
现在的情况让人大跌眼镜,那些资格后审的省份第一次做就被打了脸,为什么打脸?因为他们挑战了上级的权威。也许当初真的有沟通和默契,但后来有领导认为不妥;也许只是同意后审但没让你未出合格标准就提前后审。总之,不允许打破常规。
上述两个原因都出现在分数公布之后,没办法,只能采取比较笨拙的办法——降分,而且降得厉害。
虽然采取了消减影响的手段,但领导们还留了一手,就是那个不太标准的公文,看大家的反应吧,如果反应过于激烈,又会有临时工出来承担责任(先放点风声,看大家反应强烈又辟谣,也是一种技巧)。毕竟,政府网站的临时工发错帖子和微博又不是第一次。如果经过7天消解大家情绪平复了,这事就这样了(这种可能性较大,在此,预祝88~95分的童鞋)。
估计15年不用么笨了,15年的市政试题可能不再超纲,不再偏难,合格标准恢复常态——96分,应该还是会后审,但必须等到合格标准公布后。
至于价格,不至于跌,涨也不会涨到哪里。
那么,各位15年还报考市政一级建造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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