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及管理特点
施工合同作为一种典型合同,具有它自身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它是甲乙双方在实施合同中的一切活动的主要依据;是甲乙双方为实现建设工程目标,明确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甲方进行工程建设,支付价款,控制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进而保证工程建设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文件。一份全面、周密的合同,可以为降低工程造价、提高经济效益、预防经济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提供有效的途径。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的甲乙双方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市政工程的发包方一般是政府单位,工程一般是公共建筑、公路、铁路等等。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具有以下特点:
(一)工程价值量大
市政工程大多工程价值量大,价格高。在实际的施工工程中,由于建设工程领域竞争越来越激烈,越来越趋向以较低的价格中标。对于企业来说,投标报价的降低,会使企业的利润和管理费等费用相应的减少。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造价有着大体的决定性,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工程的亏损可能会就会导致施工方偷工减料,出现豆腐渣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内外的干扰因素很多,合同变更频繁,这就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报考的,必须加强合同控制和合同变更管理工作。
(二)合同周期长
整个市政工程的工期一般都很长,至少2 年,或更长的时间。合同管理就必须随着整个工程进度进行实施。随着工程的长时间持续,各种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条件和自然条件也会出现变化,那样会导致人工、材料、机械费等随着变化。周期长是合同管理工作的一个难点。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多
元性主要表现在合同签订和实施过程中会涉及多方面的关系,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进行施工管理、而承包单位则涉及专业分包、材料供应和设备加工以及银行、保险等众多单位。因而产生错综复杂的关系,同时,这些关系都要通过经济合同来体现。
(四)内容庞杂、条款多
由于每个市政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市政项目受多方面、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合同中除一般条款外,还包括特殊条款,并涉及保险、税收、专利等多项内容。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二、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一)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仔细分析合同条款将标书研究透彻,找出主要问题。对投标工程,当前在工程招投标时,招标文件中一般附有合同主要条款,这是先决条件。作为施工企业,应事先充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主要合同条款,看其是否公正合理,有无过分要求或苛刻条件,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做到心中有数。如何在合同谈判中去争取。争取的措施、策略及技巧,都不是一成不变的,而要结合对方的资信,人员状况,谈判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和工程具体的特点,因事、因人、灵活应用,以获得较大的成功概率。
市政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围、工期、质量、造价等一般条款外,内容还涉及保险及税收、文物、专利等多种关系和因素。在签订合同中应全面考虑这些因素,仔细斟酌每一条款,否则,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损失或失败。合同条款要尽量具体明确,决不能含糊其词留有活口,这样不利于工程顺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碍和竣工矛盾突发的隐患。
在商签合同过程中,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以“谈判纪要”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条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于明显加重施工企业责任、排除其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可以在投标阶段与建设方协商,进行修订补充;如果未能与建设方协商一致,施工企业应考虑相应增加投标报价费用以减轻合同风险。
对建设方开脱责任的条款要特别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赔条款、拖期付款无时限,无利息、没有调价公式、建设方认为对某部分工程不够满意,即有权决定扣减工程款、建设方对不可预见的工程施工条件不承担责任等等。对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建设方进行书面澄清,该澄清文件及随后的其它补充文件都将构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加强合同跟踪与控制施工合同跟踪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承包单位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的履行情况进行的跟踪、监督和检查,二是合同执行者(项目经理部或项目参与人)本身对合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的跟踪、检查与对比。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二者缺一不可。对合同执行者而言,应该掌握合同跟踪的依据与对象。
通过合同跟踪,可能会发现合同实施中存在着偏差,即工程实施实际情况偏离了工程计划和工程目标,应该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纠正偏差,避免损失。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根据合同实施偏差分析的结果,承包商应该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调整措施可以分为:(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入,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3)经济措施,如增加投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三) 实施全员合同管理要组织合同培训,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学习和了解合同,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作出解释和说明,提高合同意识,自觉按合同办事,规范管理程序。合同管理人员则要对合同的重要条款、与合同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做到全面理解和重要掌握,发挥能动性,正确地运用合同解决实际问题。确定合同管理任务、目标和责任,并将其细化和分解,将具体的合同管理任务和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身上。
(四)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和手段,也是市政工程项目管理最基本的依据。完整、准确和及时的信息对确保合同管理工作的正确、快速决策,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实现项目的计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市政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时间跨度很大,许多资料都是相互关联的,初期的资料和证据对后期的管理往往具有很重要的影响;其次,市政工程项目涉及面广,资料丰富,信息含量巨大,特别在施工期间,资料在不断更新,每天可能都有新情况出现,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处理和分析就非常重要;再次,信息是合同管理决策的依据,也是提出索赔反索赔、保护自己合同权益的支持材料。所以,信息管理作为合同管理做最重要的基础工作,项目管理单位和合同管理人员应给予特别重视。
(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承包人应积极开展施工合同风险管理,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在商签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明显把重大风险转嫁给承包人的合同条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对其达成修改的协议应以“谈判纪要”的形式写出,作为该合同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早发现索赔机会,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监理工程师的口头变更指令要及时予以书面确认以后,才进行变更工程的施工。要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日常索赔管理中要力争单项索赔,避免总索赔。同时要注意同监理工程市搞好关系,争取监理工程师的公正裁决,竭力避免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