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住建部公布了《关于征求调整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意见的函》,取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关于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目前该文件仅为征求意见稿阶段,尚未落地。
官方原文:
分析解读:
假设按“征求意见函”内容执行,这将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如下六方面重大影响:
一、资质门槛降低,资质在市场中作用大大减小,将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
二、维护资质的成本降低,企业资质挂靠将减少,有一定实力的项目经理将自己申请资质,走自营之路;
三、通过出借资质生存的建筑企业,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这类企业有必要快速提高自营能力;
四、用于企业资质申请和升级的个人证书挂靠(如:一级建造师、二级建造师等)将消失;
五、注册建造师将真正在工程项目上发挥作用,原先挂靠这部分费用将分流到企业利润和项目部真正干活的人;
六、建筑企业又一次得到改革红利,消除了企业资质挂证人员费用,又一次减负,初步估计,全年建筑企业减负总和将超百亿。
小编想说:此文件目前只是意见函,最终能不能通过还是个未知数,我们不能把自己的事业与前程押在一个不能确定能否实行的规定上,该考试的还是考试,该娶媳妇的也抓紧……总结就是该干嘛还是继续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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