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号文”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继2016年8月发布“86号文”后的又一重磅通知,建造师培训领域再一次掀起讨论狂潮。在全面分析通知后,笔者感慨,总算不是“狼来了”的政策导向了。
2015年底,行业数据调查显示,我国建筑业施工企业有10余万个,从业人员3600多万,而这么庞大的队伍中,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建造师却只有35万人左右。为了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整体素质,教育市场中各种职业培训机构一直发挥着自己巨大的作用,为行业持续输送合格人才。当人才发展战略稍具规模时,政策层面的指导者开始考虑整个行业的发展前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2016年住建部连续几次发文规范执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首先,我们解读一下这份通知:
1、“226号”的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这条规定明确是在给企业减负,今后企业在考虑各种执业资格上岗人员时,可以按需聘用了,不用再盲目扩大,要匹配自己的企业定位和发展需求。此举意义合理布局企业结构,让建筑行业在企业结构和功能分布上更加合理。
2、针对第二条“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我们可能更清楚地知晓政策层面的良苦用心。纵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几乎都不采用单位资质管理制度,而是由政府对执业个人直接进行监管,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执业资格制度。第二条明示,住建部向取消建筑企业分级资质迈出第一步,推进建筑行业计划经济加快过渡到市场经济,让中小建筑企业更加充分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来。同时,淡化企业资质,强化个人资质,这也更加凸显了建造师的重要性。
3、第四条内容指向了建筑工程企业的数据化和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要在互联网上公开透明展示企业承包资质等,保证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 。政策层面的强势介入,要求大型企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应该承担起更多的促进产业良性发展的社会责任,净化市场竞争氛围。
从上面的逐条解读可以看出政策制定者的几大决心:
1、进一步释放中小建筑企业的市场活力,增加其市场竞争力。
2、更加重视个人执业资格,规范职业准入基本条件。
3、大型企业要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带领整个行业进入更高阶段的良性发展轨道。
国家一直在想各种办法严厉打击证书挂靠的现象,这是必然趋势;而“226号文”是对建造师疯狂挂靠现象的对症下药(其实现在其他证书的挂靠也很严重);但是要承认,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定的时间, “我们最乐观的估计,等各个省市都意识到需要严格有效、彻底贯彻住建部规定,也只能保证理论上解决了挂靠的问题。实际效果呢?谁都不好说。” 关于“挂靠时代要终结了”的言论,这个过程要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
其次,对于大家担忧的证书含金量问题,从政策层面到个人层面,笔者认为已经非常一目了然了。一级建造师的刚需实在很大,建筑行业的整体从业水平仍然很低,“226文件中有这样一句话‘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是否持注册建造师证书上岗、在岗执业履职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等行政处罚。’这样明确要求项目经理仍然必须是建造师。”
最后,至于行内担心现在建造师市场是否饱和的问题,很多大型建筑公司从保资质这个角度来说,早就不缺建造师了,但是仍然坚持每年培训建造师;遑论中小企业了,他们要保证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的话,有建造师的队伍肯定会赢得更高的市场认可度。进入互联网时代的企业,谁能停下学习的脚步啊!所以,“226号文”虽然取消企业资质对建造师数量的指标考核,但是更加重视了建造师个人资质考核,而且未来很有可能需要持续考察其执业能力。所以,建造师仍然会是建筑企业的宠儿,而建造师证书含金量只能更高。当然,这还只是建造师的一部分,未来在水利、桥梁和道路等领域市场化程度更高多之后,对相关建造师的需求只会更大。
趁现在很多人处在恐慌犹豫期,你勇敢地迈出那一步,早日考取一建证书,才能抓住市场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