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刊发《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改革方案》,将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该方案要点如下:
一、背景:
1、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制度,二十多年来,在促进职业教育培训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但也出现了设置过多过滥、证出多门、考培不分、鉴培不分、监管不力、法律法规和技术体系滞后等突出问题。
3、013年以来,本届政府先后分七批取消了434项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削减比例达到原总量的70%以上。
二、取消四原则:
1、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
2、国务院部门设置实施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或不宜采取职业资格方式进行管理的准入类职业资格,按程序提请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
3、取消国务院部门和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
4、取消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
三、进一步取消:
1、对剩余的18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的外,要进一步研究清理取消。
2、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清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全面清理名目繁多的各种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
1)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一律取消;
2)对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不密切的行业准入证、上岗证等,提请修订法律法规后予以取消或进行优化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