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并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住建部质量司要求各地将201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
统计内容包括责任主体、处罚项目、对责任单位处罚(处罚依据、处罚内 容、处罚起数、处罚总金额等);单位类别、处罚形式、处罚起数、涉及企业数;责任主体、依据“部长令”对责任单位处罚、依据“地方法规、规章”对责任单位处罚等。
住建部文件原文
关于请报送2016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
建质质函[2017]4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执法监督情况,请你们将2016年度对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填写附件表格(可在link.233.com/12199网站下载)并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公章,于2017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si@163.com。
联系 人:曹淯博
联系电话:010-5893329358934250(传真)
附件:1.2016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