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遏制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现象,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对象:
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专项整治内容:
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提供虚假就业信息、以职业介绍为名提供“挂证”信息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
推动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预防和监管长效机制
阶段安排:
自查自纠(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底)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自查自纠工作。在自查自纠期间,对整改到位的,可视情况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全面排查(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底)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交通运输、水利、通信主管部门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开展全面排查。要结合参保缴费、人事档案等相关数据和信息,对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排查参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情况。
指导监督(2019年2月至2019年9月底)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铁路局、民航局将加强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监督,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挂牌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提请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