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233网校 >一级建造师 > 政策法规

住建部停发“八大员”证书,项目投标和现场还需要吗?

来源:233网校 2018-12-17 09:23:00

12月1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这是对建筑业来说是件大事,根据201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行业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JGJ/T250-2011)。

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八大员”,这将意味着“八大员”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我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13日

那么“八大员”为何取消?项目投标是否还需要?已通知的考试是否还举行?

一、为什么停止?

根据《通知》内容,停止的原因主要有如下3点: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

2、职业资格清理规范相关要求;

3、按照国务院第五次大督查反馈意见。

2014年以来,国务院已取消434项职业资格,占总数的75%以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仅保留140项职业资格,该《通知》还特别强调三个“不得”。

1、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

2、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

3、各地区、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在目录之外自行设置国家职业资格,严禁在目录之外开展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

二、具体停止哪些内容?

《通知》明确指出:

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中相关规定不再执行

停止“八大员”考核和证书发放,各资质标准中最低等级资质不再需要“八大员”了,那么项目投标中还要不要?项目现场是否还需要查履职情况?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天津市的通知。

三、投标和现场是否还需要“八大员”

早在2018年10月8日,天津市住建委已下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管理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津建筑[2018]489号),明确提出:施工企业参加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时,不再将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民管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试验员等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列入投标文件。

四、有考试安排的区域是否还考?

《通知》明确提出“决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即2018年12月13日)起,停止统一考核与发证”,各地将取消原有安排的考试,例如天津市已下发通知,明确“我市原定于2018年12月20、21日举行的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工作停止进行。有关岗位培训统考费退费事宜另行通知。

五、下一步会怎么办?

《通知》明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研究制定指导各地规范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相关政策,做好工作衔接,探索建立多元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根据以往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情况来看:

证书可以继续使用,今后还可以继续发挥能力水平证明的作用,只不过企业资质、项目投标、项目现场不再做强制要求;

相关阅读 证书

添加一建学习群或学霸君

领取资料&加备考群

一级建造师备考学习群

加入备考学习群

加学霸君领资料

拒绝盲目备考,加学习群领资料共同进步!

一级建造师书店
互动交流
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一建微信公众号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获取更多考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