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停止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鲁建教函〔2018〕1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城管局(执法局、公用事业局、园林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现场专业人员教育考核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下简称“现场专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停止安排新的考试计划。后续衔接工作,待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现场专业人员新的政策出台后再行布置。
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设区市不再受理2018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考试及证书换发工作。对已报名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请按原通知中的规定和要求抓紧办理完成。
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办理现场专业人员单位变更、证书遗失补发等事项。
联系方式:0531-86195342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