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管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建办人〔2018〕60号)精神,经研究,自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厅《关于现场专业人员“安全员”岗位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考试合格人员增发“安全员”岗位证书的规定不再执行。
二、自本通知印发次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已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可根据自愿原则决定是否参加考试;如不参加考试,可于考前到各考点申请办理退考手续,具体退费事宜商有关部门后另行办理。
三、原下发各市带编号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教育专用章”务必于2019年1月15日前交回至厅干部学校考办。
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后续工作,将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