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3月份人社部取消73项证明材料后,为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人社部决定再取消42项证明材料:
点击查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第二批取消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
取消规范性文件设定的材料有:
一级建造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造价工程师等9项考试报名,不再徐亚职业资格证书,改为告知承诺制,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核验。暂无法核验的,采取网上上传材料等方式办理;
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10项考试,不再需要职务聘用证明,改为告知承诺制,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行政协助等方式核验。暂无法核验的,采取网上上传材料等方式办理;
补办资格证书不再需要丢失登报声明和单位证明,可直接提交补发申请。
取消部门规章设定的材料有:
企业办理社保登记不再需要营业执照、执业证件、企业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和企业信息变更证明等材料;
单位社保注销登记不再需要社保登记证;
申领失业保险金可不提交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通过部门内部核查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