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明确了职业技能提升资金的补贴标准、范围和申请方式。
职业技能补贴范围
参加培训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含就业创业合格证书)。
补贴标准
完成培训学时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初级工1200元/人、中级工16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4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补贴。取得培训合格证的,给予700元/人补贴;初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给予800元/人补贴,参加3年一次复审培训并换发新证的,给予300元/人补贴。
资金申请
培训补贴原则上实行属地原则,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统筹管理。
职业培训补贴网上申报、网上审核、联网核查和信息共享,实现“线上全省通办、线下一窗通办”、“补贴培训进系统、系统之外零补贴”。
企业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培训合格人员花名册、“五类证书”复印件(证书信息能在网上查询的不再提供,下同)、垫付培训补贴协议或代领协议、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个人申请的,应提供年度补贴性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申请表、“五类证书”复印件、税务发票或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4.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参加培训后取得“五类证书”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5.自11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