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槽时必须具备的资料
(1)详勘阶段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2)附有基础平面和结构总说明的施工图阶段的结构图;
(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二、验槽前的准备工作
(1)察看结构说明和地质勘察报告,对比结构设计所用的地基承载力、持力层与报告所提供的是否相同;
(2)询问、察看建筑位置是否与勘察范围相符;
(3)察看场地内是否有软弱下卧层;
(4)场地是否为特别的不均匀场地、是否存在勘察方要求进行特别处理的情况,而设计方没有进行处理;
(5)要求建设方提供场地内是否有地下管线和相应的地下设施。
三、验槽程序
(1)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验收申请;
(2)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
四、验槽的主要内容
不同建筑物对地基的要求不同,不同的基础形式其验槽的内容也不同。验槽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
(1)根据设计图纸检查基槽的开挖平面位置、尺寸、槽底深度,检查是否与设计图纸相符,开挖深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仔细观察槽壁、槽底土质类型、均匀程度和有关异常土质是否存在,核对基坑土质及地下水情况是否与勘察报告相符;
(3)检查基槽之中是否有旧建筑物基础、古井、古墓、洞穴、地下掩埋物及地下人防工程等;
(4)检查基槽边坡外缘与附近建筑物的距离,基坑开挖对建筑物稳定是否有影响;
(5)天然地基验槽应检查核实分析钎探资料,对存在的异常点位进行复合检查。桩基应检测桩的质量合格。
五、验槽方法
(一)地基验槽通常采用观察法。对于基底以下的土层不可见部位,通常采用钎探法。
(二)轻型动力触探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在基底进行轻型动力触探:
(1)持力层明显不均匀;
(2)浅部有软弱下卧层;
(3)有浅埋的坑穴、古墓、古井等,直接观察难以发现时;
(4)勘察报告或设计文件规定应进行轻型动力触探时。
六、局部不良地基的处理
通过验槽及分析钎探资料,发现槽底局部异常后,应根据地基土的土质情况、工程性质和施工条件,采取适宜的处理方法,以减少或避免地基不均匀沉降。
(1)局部硬土的处理:挖掉硬土部分,以免造成不均匀沉降。处理时要根据周边土的土质情况确定回填材料,如果全部开挖较困难时,在其上部做软垫层处理,使地基均匀沉降。
(2)局部软土的处理:在地基土中由于外界因素的影响(如管道渗水)、地层的差异或含水量的变化,造成地基局部土质软硬差异较大。如软土厚度不大时,通常采取清除软土的换土垫层法处理,一般采用级配砂石垫层,压实系数不小于0. 94;当厚度较大时,一般采用现场钻孔灌注桩、混凝土或砌块石支撑墙(或支墩)至基岩进行局部地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