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资料的编制
一、工程资料分类
(1)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的规定,建筑工程资料可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5类;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分为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6类;
(3)施工资料可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资料8类;
(4)工程竣工文件可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4类。
二、竣工图的编制与审核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均应编制竣工图;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包括技术核定单)等绘制。
(4)当施工图没有变更时,可直接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形成竣工图。
(5)竣工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竣工图应有竣工图章和相关责任人签字。
三、工程资料移交与归档
(一)工程资料移交应符合下列规定
(二)工程资料归档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