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项目施工资源管理
1. 人员的管理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要点:按规定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并合格后,取得相应操作证书,备案管理;施工时,必须持证、在有效期内、适任上岗。
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机构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焊工、起重工、电工、场内运输工(叉车工)、架子工等。
3. 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要求: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操作证每2年复审1次(2年有效期)。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4年1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为满足各类工程的需求,必须加强对特殊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并通过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应操作证书方能上岗,并进行档案的管理,以保持其符合性和有效性。
4. 特种设备界定(7类+1类)/作业人员、相关管理人员两类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机电安装企业中,主要指的是从事上述特种设备制造和安装的生产人员,如焊工、探伤工、司炉工、水处理工等。
5. 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的操作人员。
6. 锅炉、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的焊接工作,应由持相应类别和项目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合格证书”的焊工担任。焊工合格证(含合格项目)有效期为3年。持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工合格证书”的焊工,中断受监察设备焊接作业六个月以上的,再从事受监察设备焊接工作时,必须重新考试。
7. 主要施工机具有:动力与电气装置;起重吊装机械;水平、垂直运输机械;钣金、管工机械;铆焊机械;防腐、保温、砌筑机械。
8. 施工机具的管理:“三定”、必须持证上岗、同步进出场计划、机具处于完好状态、进场设备验收。施工机具的使用应贯彻“人机固定”原则,实行定机、定人、定岗位责任的“三定”制度。对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搞好设备日常维护;认真做好机械设备运行记录;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行。施工机具的调度应依据工程进度和工作需要制定同步的进出场计划(资源调度管理)。坚持机具进退场验收制度,以确保机具处于完好状态。需在现场组装的大型机具,使用前要组织验收,以验证组装质量和安全性能,合格后方可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