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工拆除
(1)进行人工拆除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稳定的结构或脚手架上操作,被拆除的构件应有安全的放置场所。
(2)人工拆除施工应从上至下、逐层拆除、分段进行,不得垂直交叉作业。作业面的孔洞应封闭。
(3)人工拆除挡土墙时,严禁采用掏掘或推倒的方法。
(4)拆除桥梁的栏杆、楼梯、楼板等构件,应与桥梁结构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得先行拆除。桥梁的承重梁、柱,应在其所承载的全部构件拆除后,再进行拆除。
(5)拆除柱子时,应沿柱子底部剔凿出钢筋,使用手动捌链定向牵引,再采用气焊切割柱于三面钢筋,保留牵引方向正面的钢筋。
2.机械拆除
(1)拆除桥梁时应先拆除桥面的附属设施及挂件、护栏等。
(2)当采用机械拆除桥梁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结构,再拆除承重结构。
(3)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桥梁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
(4)进行高处拆除作业时,较大尺寸的构件或沉重的材料,必须采用起重机具及时吊下。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应及时清理,分类堆放在指定场所,严禁向下抛掷。
(5)采用双机抬吊作业时,应选用起重性能相似的起重机,每台起重机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载荷的80%,且应对第一吊进行试吊作业。
(6)拆除钢梁时,必须采用绳索将其拴牢,待起重机吊稳后,方可进行气焊切割作业。吊运过程中,应采用辅助措施使被吊物处于稳定状态。
3.爆破拆除
(1)爆破拆除工程应做出安全评估并经当地有关部门(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2)爆破拆除设计人员应具有承担爆炸拆除作业范围和相应级别的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作业证。从事爆破拆除施工的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爆破拆除的预拆除施工应确保桥梁安全和稳定。预拆除施工可采用机械和人工方法拆除非承重的或不影响结构稳定的构件。
(4)对桥梁采用定向爆破拆除工程时,爆破拆除设计应控制桥梁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振沟。
(5)基础爆破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6)爆破拆除施工时,应对爆破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
(7)爆破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管起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电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爆破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
4.静力破碎
(1)进行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
(2)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一旦发生静力破碎剂与人体接触现象时,应立即使用清水清洗受侵蚀部位的皮肤。
(3)为防止在相邻的两孔之间同时作业导致喷孔,对人员造成伤害。在相邻的两孔之间,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