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对口焊接的基本要求
(1)当采用气割时,必须除去坡口表面的氧化皮,并进行打磨,表面力求平整。
(2)对口前检查管口周圈是否有夹层、裂纹等缺陷,将管口以外100mm范围内的油漆、污垢、铁锈、毛刺等清扫干净,清理合格后及时对口施焊。
(3)通常采用对口器固定、倒链吊管找正对圆的方法,不得强力对口。
(4)对口时将两管道纵向焊缝(螺旋焊缝)相互错开,间距应不小于100mm弧长。对口后的内壁应平齐。
(5)对口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定位焊,定位焊的焊条应与管口焊接焊条材质相同,定位焊的厚度与坡口第一层焊接厚度相近,但不应超过管壁厚度的70%,焊缝根部必须焊透,定位焊应均匀、对称,总长度不应小于焊道总长度的50%。钢管的纵向焊缝(螺旋焊缝)端部不得进行定位焊。
(6)定位焊完毕拆除对口器,进行焊口编号,对好的口必须当天焊完。
(7)按照试焊确定的工艺方法进行焊接,一般采用氩弧焊打底,焊条电弧焊填充、盖面。钢管采用单面焊、双面成型的方法。壁厚在5mm以下的焊接层数不得少于两层。
(8)焊接工艺评定:施工单位首先编制作业指导书并试焊,对其首次使用的钢管、焊接材料、焊接方法、焊后热处理等,应进行焊接工艺评定,并应根据评定报告确定焊接工艺。
(9)焊材:氩弧焊的焊丝和焊条、电弧焊的焊条应与母材材质相匹配,焊条(丝)的直径应根据管道壁厚和接口形式选择。焊条在使用前应按出厂证明书的要求进行烘干,烘干后装入保温筒进行保温。
(11)分层施焊:先用氩弧焊打底,然后分层用焊条电弧焊焊接。焊接时各层引弧点和熄弧点均应错开20mm以上,且不得在焊道以外的钢管上引弧。
(12)盖面:分层焊接完成后,进行盖面施焊,焊缝断面呈弧形,高度不低于母材,宽度为上坡口宽度加2~3mm。外观表面不得有气孔、夹渣、咬边、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焊缝表面呈鱼鳞状光滑均匀,宽度整齐。
(13)固定口焊接:当分段焊接完成后,对于不能转动的固定焊口应在接口处提前挖好工作坑。
(三)焊口防腐
(1)现场无损探伤完和分段强度试验后进行补口防腐。其等级不低于Sa2级。
(2)补口防腐前必须将焊口两侧直管段铁锈全部清除,呈现金属本色。然后用电火花检漏仪(2.5kV)检查,出现击穿针孔时,应做加强防腐并做好记录。
(3)焊口除锈可采用喷砂除锈的方法,除锈后及时防腐。
(4)弯头及焊缝防腐可采用冷涂方式,其厚度、防腐层数与直管段相同,防腐层表层固化2h后进行电火花仪检测。
(5)外观检查要求涂层表面平整、色泽均匀、无气泡、无开裂、无收缩。
(6)石油沥青涂料做法:
1)涂底漆时基面应干燥,基面除锈后与涂底漆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8h。应涂刷均匀、饱满,不得有凝块、起泡现象,底漆厚度宜为0.1~0.2mm,管两端150~2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
2)沥青涂料应刷在洁净、干燥的底漆上,常温下刷沥青涂料时,应在涂底漆后24h之内实施;沥青涂料涂刷温度不得低于180℃。
3)涂沥青后应立即缠绕玻璃布,玻璃布的压边宽度应为30~40mm,接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00mm,各层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玻璃布的油浸透率应达到95%以上,不得出现大于50mm×50mm的空白;管端或施工中断处应留出150~250mm的阶梯形接槎;阶梯宽度应为50mm。
(7)环氧煤沥青涂料做法:
1)焊口两侧管道表面应按规定除锈,焊缝表面应光滑无刺,无焊瘤、棱角。
2)底漆应在表面除锈后的8h之内涂刷,涂刷应均匀,不得漏涂;管两端150~ 250mm范围内不得涂刷。
3)面漆涂刷和包扎玻璃布,应在底漆表面干后进行,底漆与第一道面漆涂刷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4h。
4)底层漆打底,应采用附着力强并且有良好防腐性能的油漆。
(8)聚乙烯防腐涂层做法:
1)在防腐层涂装前,先清除钢管表面的油脂和污垢等附着物,并对钢管预处理后进行表面处理,钢管预热温度为40~60℃。表面预处理其等级不低于Sa2.5级。
2)表面预处理过的钢管应在4h内进行涂覆,超过4h或钢管表面返锈时,应重新进行表面预处理。
3)应用无污染的热源将固定口加热到合适的涂覆温度。环氧粉末涂料应均匀地涂覆到钢管表面,胶粘剂的涂覆必须在环氧粉末胶化工程中进行。
4)聚乙烯层涂覆时,应确保搭接部位的聚乙烯及焊缝两侧的聚乙烯完全辊压密实,不得损伤聚乙烯层表面,焊缝两侧不应出现空洞。
5)聚乙烯层涂覆后,应用水冷却至钢管温度不高于60℃。
6)固定口可采用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带),也可采用环氧树脂辐射交联聚乙烯热收缩套(带)三层结构。
7)固定口搭接部位的聚乙烯层应打磨至表面粗糙。
8)热收缩套(带)与聚乙烯层搭接宽度应不小于100mm;采用热收缩带时,应采用固定片固定,周间搭接宽度不小于80mm。
(四)管道埋设的基本要求
1.沟槽开挖
(1)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的开挖应使用切割机切割。
(2)管道沟槽应按设计规定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开挖。当采用人工开挖且无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宜为0.05~0.10m;当采用机械开挖且有地下水时,槽底预留值不小于0.15m;管道安装前应人工清底至设计高程。
(3)管沟沟底宽度和工作坑尺寸,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管道敷设方法确定。
(4)局部超挖部分应回填压实。当沟底无地下水时,超挖在0.15m以内,可采用原土回填;超挖在0.15m及以上,可采用石灰土处理。当沟底有地下水或含水量较大时,应采用级配砂石或天然砂回填至设计高程。
(5)在湿陷性黄土地区,不宜在雨期施工,或在施工时切实排除沟内积水,开挖时应在槽底预留0.03~0.06m厚的土层进行压实处理。
(6)沟底遇有废弃构筑物、硬石、木头、垃圾等杂物时必须清除,并应铺一层厚度不小于0.15m的砂土或素土,整平压实至设计高程。
2.沟槽回填
(1)不得采用冻土、垃圾、木材及软性物质回填。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不得含有碎石、砖块等杂物,且不得采用灰土回填。距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中的石块不得多于10%、直径不得大于0.1m,且均匀分布。
(2)沟槽的支撑应在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回填完毕并压实后,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拆除,并应采用细砂填实缝隙。
(3)沟槽回填时,应先回填管底局部悬空部位,再回填管顶两侧。
(4)回填土应分层压实,每层虚铺厚度宜为0.2~0.3m,管道两侧及管顶以上0.5m内的回填土必须采用人工压实,管顶0.5m以上的回填土可采用小型机械压实。
3.警示带敷设
(1)埋设燃气管道的沿线应连续敷设警示带。警示带敷设前应将敷设面压平,并平整地敷设在管道的正上方且距管顶的距离宜为0.3~0.5m,但不得敷设于路基和路面里。
(2)警示带宜采用黄色聚乙烯等不易分解的材料,并印有明显、牢固的警示语,字体不宜小于1OOmm×1OO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