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一)通用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费、安全生产评价费等。
(二)专业性项目
1、采矿权转让费:系指获得采矿权所支付的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等费用。
2、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包括场地准备费和临进设施费。
(1)场地准备费:是指建设项目为达到工程开工条件所发生的场地平整和对建设场地余留的有碍于施工建设的设施进行拆除清理的费用。
(2)临时设施费:是指为满足施工建设需要而供到场地界区的临时水、电、路、讯、气等工程费用和建设单位的现场临时建(构)筑物的搭设、维修、拆除、摊销或建设期间租赁费用,以及施工期间专用公路养护费、维修费。此费用不包括已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中的施工单位临时设施费用。
(3)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应尽量与永久性工程统一考虑。建设场地的大型土石方工程应进入工程费用中的总图运输费用中。
3、井筒地质检查钻探费:系指建设工程在井筒开工前,为了解井筒所在位置的地质及水文情况所需的钻探费用。
4、探矿权转让费:指建设单位支付精查、详查(最终)、普查(最终)、扩大延深、补充勘探、矿区水源勘探及补充地震勘探阶段全部技术资料的费用。
5、维修费:指井下锚喷支护巷道、木支护巷道和工业广场永久建筑工程及外部公路建成后至移交生产前,由施工单位使用和代管期间的维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