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矿业考点:施工分包合同的实施与管理
一、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专业工程分包合同的主要内容
内容与施工承包合同的相似。
(二)工程承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价格的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
2、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h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h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提供具备施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组织分包人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图纸会审,向分包人进行设计图纸交底;
(3)提供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设备和设施,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4)确保给分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和通道,保证其畅通;
(5)负责整个施工场地的管理工作,协调分包人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三)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有关分包工程的责任
应避免因分包人自身行为或疏漏造成承包人违反总包合同中的约定的情况发生。
2、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
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相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许可,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承包人指令
就分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承包人随时可以向分包人发出指令,分包人应执行承包人根据分包合同所发生的所有指令。分包人拒不执行指令,承包人可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从应付给分包人的相应款项中扣除。
4、分包人的工作
(1)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分包工程进行设计、施工、竣工和保修;
(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规定的设计内容,报承包人确认后的分包工程中使用。
(3)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4)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承包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应在专用条款 约定的时间内批准,分包人方可执行;
(5)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声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6)分包人应允许承包人、发包人、工程师及其三方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任何工作和准备的地点,分包人应提供方便;
(7)已竣工工程末交付承包人之前,分包人应负责已完分包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费予以修复。
(四)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1、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分包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将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2、分包人经承包人同意可以将劳务作业再分包给具有相应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
3、分包人应对再分包的劳务作业的质量等相关事宜进行督促和检查,并承但相关连带责任。
二、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
(一)承包人的主要义务(共7条,关注第2、3条)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
(2)能源的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
(3)提供工程材料。
(4)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二)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共5条,关注1、3条)
1、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
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