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项选择题
1.B【解析】水利水电工程的永久性水工建筑物的级别应根据建筑物所在工程的等别,以及建筑物的重要性确定为五级,分别为1、2、3、4、5级,见下表。
2.B【解析】砂的粗细程度用细度模数(Mx)表示,Mx越大,表示砂越粗。Mx在3.7~3.1之间为粗砂,Mx在3.0~2.3之间为中砂,Mx在2.2~1.6之间为细砂,Mx在1.5~0.7之间为特细砂。
3.A【解析】对于干硬性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小于10mm),采用维勃稠度(VB)作为其和易性指标。
4.D【解析】隧洞导流是在河岸边开挖隧洞,在基坑的上下游修筑围堰,施工期间河道的水流由隧洞下泄。这种导流方法适用于河谷狭窄、两岸地形陡峻、山岩坚实的山区河流。
5.C【解析】孔径小于75mm、深度小于5m的钻孔爆破称为浅孔爆破。孔径大于75mm、孔深大于5m的钻孔爆破称为深孔爆破。
6.D【解析】堆石因其空隙大,干密度一般用灌水法测定。
7.A【解析】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8.D【解析】竣工验收是工程完成建设目标的标志,是全面考核建设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的重要步骤。
9.C【解析】根据水利部《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建管[2003]271号),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
10.A【解析】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一类负荷主要有井、洞内的照明、排水、通风和基坑内的排水、汛期的防洪、泄洪设施以及医院的手术室、急诊室、重要的通信站以及其他因停电即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设备事故引起国家财产严重损失的重要负荷。
11.B【解析】质量缺陷备案资料必须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备查资料存档。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
12.D【解析】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13.B【解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宜不少于7人。
14.C【解析】《关于建立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的通知》(水建管[2005]80号)自2005年3月9日起实施。
15.D【解析】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可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应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水电站(泵站)中间机组启动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政府验收应包括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
16.C【解析】合同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17.A【解析】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8.A【解析】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超过6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19.C【解析】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工程范围共分为21个专业。
20.B【解析】堤防工程不分等别,其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根据其级别确定。
二、多项选择题
21.BCD【解析】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验收水土保持设施,并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22.BD【解析】坝身控制测量包括平面控制测量和高程控制测量。
23.BD【解析】反映钢筋塑性性能的基本指标是伸长率和冷弯性能。
24.BDE【解析】采用抛投块料截流,按不同的抛投合龙方法可分为平堵、立堵、混合堵三种。
25.ABCE【解析】蓄水安全鉴定的范围是以大坝为重点,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引水建筑物的进水口工程、涉及工程安全的库岸边坡及下游消能防护工程等与蓄水安全有关的工程项目。
26.ABC【解析】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应当具备的条件:①初步设计已经批准;②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年度投资计划已经安排;③监理单位已确定;④具有能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已与设计单位签订适应施工进度要求的图纸交付合同或协议;⑤有关建设项目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和移民搬迁的实施、安置工作已经落实或已有明确安排。
27.ABCD【解析】工程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阶段,必须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
28.ABC【解析】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9.CDE【解析】小型水电站工程验收工作分为阶段(中间)验收、机组启动验收、竣工验收。
30.DE【解析】泵站进出水建筑物一般包括引水渠、沉砂及冲砂建筑物、前池、进水池、出水管道和出水池。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一)
原工期:20+5+120+142+110+60=457(天)。现工期:20+8+142+120+90+60=440(天)。新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线路:A→E→F→C→E→H。
2.事件2是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工期延误,责任在发包方,由于F工作是关键工作,因此可延长5天工期。
事件3是施工质量问题,责任在承包方,因此不予工期补偿。
3.G工作:110X0.4=44(天);C工作:120X0.4=48(天);K工作:120×0.6=72(天)。
G工作:225天时应该完成50天,晚了6天,但未超过其10天的时差,因此不影响工期。
C工作:225天时应该完成50天,晚了2天,由于是关键工作,会延误2天工期。
K工作:140天时应该完成120天,晚了133天,由于其总时差为245天,因此不影响工期。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施工网络计划图的绘制、工期计算及关键线路的判定。设计变更后,按先“Ⅱ堤段”、后“I堤段”顺序组织施工,其他工作逻辑关系不变,各项工作持续时间不变,绘制新的施工网络计划图。原计划工期为:20+5+120+142+110+60=457(天),新计划的工期为:20+8+142+120+90+60=440(天),新计划的关键线路即工期最长的线路,所以关键线路为:A→E→F→C→D→H。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施工责任及对工期的影响。事件2中,由于设计变更,“Ⅱ段堤身填筑”(F工作)推迟5天完成,是发包方的责任,由于在关键路线上,因此延长5天工期。事件3中,质检时发现I段砌石存在通缝、叠砌和浮塞现象,需返工处理,故推迟3天完成,是施工质量问题,因此责任在承包方,不予工期补偿。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实际工程量及对工期的影响。只有在关键线路上的工作延迟和超过自由时差的工作才能影响工期。第225天末检查时,“Ⅱ段砌石护坡”(G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10×40%=44(天);“Ⅰ段堤身填筑”(C工作)已累计完成4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20×40%=48(天);“穿堤涵洞”(K工作)已累计完成60%工程量,即完成工程量为120×60%=72(天);225天时G工作应该完成50天,晚了6天,但有10天的时差,因此不影响工期。C工作应该完成50天,晚了2天,由于是关键工作,会延误2天工期。K工作140天时应该完成120天,晚了133天,由于有时差245天,因此不影响工期。
案例(二)
1.合同价:1×4+12×16+0.5×380+0.5X 120=446(万元)。
工程预付款:446×10%=44 60(万元)
2.11月的时候土方工程量超出合同总量自15%,达到16.7%,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12×(1+15%)=13.8(万m3),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已完成8万m3。
所以,11月份土方款:5.8×16+0.2×16 X 0.9=92.8+2.88=95.68(万元)。
本月工程进度款:95.68+0.3×380+0.3X 120=45.68(万元)。
保留金预留:245.68X0.05=12.28(万元)。
实际付款金额: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3.还应当包括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不能自定分包单位,需将拟分包单位报 监理及建设单位,经项目法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分包;且需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
4.事件1属于勘测问题,责任在业主,施工单位可获得10万元补偿;事件2属于设计问题,责任在业 主,施工单位可获得1万元补偿;事件3属于施工问题,责任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能获得补偿。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工程合同价币预付款的计算。根据工程内容、合同工程量和单价引算工程合同价:1×4+12×16+0.5 X 380+0.5× 120=446(万元);开工前,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预付款按合同价的10%计,则工程预付款为446×10%=44.6(万元)。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工程进度款、保留金预留和实际付款的计算。案例中,当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合同工程量的15%时,对超过15%以外的部分进行调价,调价系数为0.9。本土方填筑工程量为12万m3。11月份结束时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6=14(万m3)超出合同总量的15%,因此超出部分需要调价,前两个月土方填筑工程量为3+5=8(万m3),超出合同总量15%时的工程量:12X(1+15%)=13.8(万m3),11月份土方填筑款:(13.8—8)×16+(14—13.8)×16X 0.9=92.8+2.88=95.68(万元),所以本月工程进度款:95.68+0.3×380+0.3×120=245.68(万元);保留金预留:245.68×0.05=12.28(万元);实际付款金额:245.68—12.28一(44.6/4)=222.25(万元)。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方案变更及分包。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研究确定进行方案变更;施工单位需将拟分包单位报监理及建设单位,经项目
法人书面认可,同意后方可分包,且需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而不能自定分包单位。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施工单位的索赔。事件1:在进行某段堤防清基过程中发现白蚁,施工单位按程序进行了上报。经相关单位研究确定采用灌浆处理方案,增加费用10万元,属于勘测问题,责任在业主,所以施工单位可获得10万元补偿;事件2:因料场实际可开采深度小于设计开采深度,需开辟新的料场以满足施工需要,增加费用1万元,属于设计问题,责任在业主,所以施工单位可获得1万元补偿;事件3:护坡施工中,监理工程师检查发现碎石垫层厚度局部不足,造成返工,损失费用0.5万元,属于施工问题,责任在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不能获得补偿。
案例(三)
1.临时费用不应计入,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土方回填工程和浆砌块石护坡(底)工程计算错误,按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264.3万元。
2.钢筋制作包括钢筋生产、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和加工。
3.A代表工长;B代表中级工。还应编制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基础单价。
【解析】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临时工程费用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出现计算性错误时的修正原则。承包人临时工程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不列入投标清单;土方回填工程和浆砌块石护坡(底)工程计算错误,按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的原则进行修正。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钢筋制作包含的内容。钢筋制作包括钢筋生产、施工架立筋、搭接、焊接和加工。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人工预算单价档次及基础单价。人工预算单价是指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根据工程性质的不同,人工预算单价有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两种计算方法和标准。每种计算方法将人工均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建筑安装工程单价由“量、价、费”三要素组成,价指人工预算单价、材料预算价格和机械台时费等基础单价。本案例中,除人工预算单价外,为满足报价需要,还需编制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筋制作与安装等基础单价。
案例(四)
1.进水前池应在引水渠完成后施工;压力水箱应在穿堤出水涵洞完成后施工。
2.事件2宜采用管井降水。理由:含水层厚度较大,将近5m,渗透系数达到3.5m/d,远超过1m/d。
3.泵室天然地基验收属于分部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包括: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
4.钢筋一个验收批检验应随机选取2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测量合格的钢筋,各截取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用途的试件。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再取试样。
5.该泵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理由: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优良标准:①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均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本例只有60%优良;②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5%以上,本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81.6%。以上两方面达不到优良标准,应为合格。
【解析】 本案例第1问主要考查进水前池和压力水箱的施工要点。进水前池是衔接引渠和进水池的水工建筑物。压力水箱是一种封闭形式的出水建筑物,箱内水流一般无自由水面,大多用于排水泵站且承泄区水位变幅较大的情况。进水前池应在引水渠完成后施工;压力水箱应在穿堤出水涵洞完成后施工。
本案例第2问主要考查管井降水的适用条件。
管井降水适用条件:①第四系含水层厚度大于5.Om;②基岩裂隙和岩溶含水层,厚度可小于5.Om;③含水层渗透系数K宜大于1.Om/d。本案例中,含水层厚度较大,将近5m,渗透系数达到3.5m/d,远超过Im/d,故事件2宜采用管井降水。
本案例第3问主要考查分部工程验收基本要求。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
本案例第4问主要考查钢筋检验。到货钢筋应分批进行检验。检验时以60t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尺寸的钢筋为一批。随机选取2根经外部质量检查和直径测量合格的钢筋,各截取一个抗拉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进行检验,不得在同一根钢筋上取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用途的试件。钢筋取样时,钢筋端部要先截去500mm再取试样。
本案例第5问主要考查单位工程质量等级的评定。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①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②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③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④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⑤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所以该泵站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