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背景:
某建筑公司承接了一项度假村的施工任务,该工程由四幢框架结构综合楼组成,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其网络图如下图所示:
基坑开挖完毕后,施工单位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槽,合格后继续施工。在Ⅱ段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施工的钢筋质量不符合要求,监理单位要求返工,导致该工作延误了一周时间。屋面防水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装修工程材料由甲方供应,在Ⅱ段施工时,由于甲方采购材料的问题导致该项工作延误了四周时间。在建设工程建设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完毕,施工单位按时组织了验收,并将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问题:
1.在图上计算该网络计划各工作的时间参数、确定关键线路和计划工期。
2·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辑施工组织设计的做法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
3·基坑开挖完毕后,施工单位组织验槽的做法是否妥当?请简要说明。
4·Ⅱ段主体结构施工过程延误了一周时间,是否会使工期延误?原因是什么?甲方是否可以向施工单位提出索赔?原因是什么?
5·在Ⅱ段施工时,由于甲方采购材料的问题导致该项工作延误了四周时间,乙方是否可提出工期索赔?请简要说明。
6·工程建设完毕,施工单位按时组织了验收,并将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的做法是否妥当?请说明理由。
32、背景:
由某企业承建的某多功能现代化商务综合大厦,地上46层,地下3层,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主体结构采用泵送混凝土等新技术。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本工程地下水位较高,约为-0.5m,开挖范围位于淤泥质土体内,含水量大,施工必须事前采取降水措施,因基坑围护是采用地下连续墙,具有较好的挡水和抗渗性能。结合实际情况,决定采用井点降水并编制了降水施工方案。
事件二:该工程按全月规定的总工期计划,应于某年某月某日开始现场搅拌混凝土。因承包商的混凝土搅拌设备迟迟不能运往工地,承包商决定使用商品混凝土,但被业主否决。而在承包合同中未明确规定使用何种混凝土。承包商不得已,只有继续组织混凝土搅拌设备进场,由此导致施工现场停工,工期拖延和费用增加。
事件三:根据地质勘察资料、上部结构形式、荷载和施工条件等情况,基础施工采用人工挖孔扩底灌注桩与平板式筏形基础,板厚2m,桩基承台连同地下室的筏形基础同时展开施工。基础底板厚2m,桩基承台厚1.8m,混凝土强度等级C40,抗渗等级P8。由于承台和筏板混凝土浇筑量大,在开始阶段施工中出现了少许裂缝。为确保施工质量,项目部制定了以下控制裂缝的措施:
(1)优先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拌制混凝土,并适当加入木质素磺酸钙减水剂。
(2)在保证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的前提下,适当提高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
(3)降低混凝土的浇筑温度,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在30℃以内。
(4)分层分块逐步浇筑,加强养护,及时对混凝土进行覆盖保温、保湿材料。
(5)预埋冷却管,通人循环水将混凝土内部降温。
事件四:在进行办公楼大厅顶盖模板支架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板现场浇筑施工时,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6人死亡、12人受伤。经有关部门调查,造成事故主要原因是模板支架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事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施工企业作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的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
1.结合事件一说明井点降水施工方案的内容主要包括哪些?
2.对于事件二,承包商是否可以提出索赔要求?并说明理由。
3.请指出事件三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
4.结合事件四中模板支架搭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模板在安装时应满足哪些妥全基本要求?
33、背景:某市大学城园区新建音乐学院教学楼,其中中庭主演播大厅层高6.4m,双向跨度19.8m,设计采用现浇混凝土井字梁。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模架支撑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监理签字,监理工程师认为其支撑高度超过5m,需进行专家论证。事件二:按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要求,施工单位组织成立以企业总工程师、监理、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同时还聘请了外单位相关专业专家共计7人组成专家组,对模架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提出口头论证意见后离开,论证会结束。
事件三:在演播大厅屋盖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因西侧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发生局部坍塌,使东侧刚浇筑的混凝土顺斜面往西侧流淌,致使整个楼层模架全部失稳而相继倒塌。整个事故未造成人员死亡,重伤9人,轻伤l4人,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立刻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问题:
1.事件一中,监理工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该方案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为什么?
2.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3.事件三中,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应为什么类型事故?并给出此类事故的判定标准。
4.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报告事故应包括哪些主要内容(至少列出四条) ?
34、背景:
某市建筑公司承建本市新闻文化中心(东楼)工程,总建筑面积约64394m2,结构形式为框架一剪力墙结构,基础类型为预制桩基础,主体建筑地下5层,地上22层,建筑檐高81.4m。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外双排落地脚手架,工程于2011年6月15日开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3年5月1日。
事件一:2012年5月20日7时30分左右,因通道和楼层自然采光不足,瓦工陈某不慎从9层未设门槛的管道井竖向洞口处坠落地下一层混凝土底板上,当场死亡。
事件二:每次浇筑混凝土之前,施工单位都认真对隐蔽工程进行了验收和复核。
事件三:顶层吊顶安装石膏板前,施工单位仅对吊顶内管道设备安装申报了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程师提出申报验收有漏项,应补充验收申报项目。
问题:
1.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说明理由。
2.事件一中,从安全管理方面分析,导致这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3.管道井的竖向洞口应采用哪些方式加以防护?
4.事件二中,施工单位在每次浇筑混凝土之前,除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复核之外,还应检查验收哪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