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天津市人事局、天津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可以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2、取得《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十、考试科目及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当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应当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一、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人员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
1、报考条件
符合市人事局、市建委(津人专〔2005〕23号)文件中规定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2、考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增报专业考试只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该科目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6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3、考试成绩有效期限
考试成绩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二、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资格初审的办理
首次报名的考生,首先在天津人事考试网成功报名并取得报名序号后,在2017年3月2日9:00至3月6日16:00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http://218.57.145.130/tianjinsh/ReviewInfo/index.aspx)输入姓名、报名序号和验证码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考生将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电子文件上传,点击“提交审核”按钮等待审核。考生须在48小时之内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2017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6:00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审核未过的考生如需提交相关符合条件的证书请于2017年3月7日15:00之前将修改后的证书电子文件上传并随时上网查看审核结果。
特别提示:根据相关文件规定,2015年开始实行网上资格审核后,未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待2017年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上传的毕业证书(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和证明(从事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该考生全部成绩。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不进行资格复审,按文件要求全部科目达到合格标准时再进行资格复审。
十三、非首次报名的考生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后,直接登录缴费界面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报考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后,必须按照首次报名考生网上进行资格初审,上传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和已取得的天津市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2017年3月10日9:00至3月14日16:00登录报名网址网上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十四、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天津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218.57.145.130/tianjin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考生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密码在网上报名、缴费、下载打印考试申报表、下载打印准考证时使用,务必牢记。考试申报表中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是系统根据注册时所填内容自动填写,请考生在注册时务必据实填写。(注:考生忘记用户名、密码可以通过“找回用户名”、“找回密码”功能进行查询)
2、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非首次报名考生除外)。
3、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用于制作合格证书。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增报专业)合格人员,市人才考评中心将把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直接打印在增报专业合格证明上。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200*160像素,大小在20K-40K之间。
4、将毕业证书(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通过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资格审核系统图片处理工具处理合格后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资格初审时上传。
5、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准考证。
6、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务费的金额。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如果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也可拨打电话12333(考务咨询电话)、24130760(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95516(银联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2、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3、报名及缴费成功后,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7年3月20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申报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4、考生注册手机号码如有变化,请及时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电话变更,如未及时变更,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其他未尽事宜,请查看报名网站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