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江西二级建造师考试公告》,2017年江西二级建造师报名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如下:
江西二级建造师现场资格审查:
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给设区市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确认手续。设区市资格审查点(即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或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详见江西人事考试网。
在昌省直、中直单位的应试人员及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在省直资格审查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应试人员将材料交所在单位审核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直资格审查点(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地址:南昌市江大南路19号江西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核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南昌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按属地管理办法,到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建设局(建委)联合成立的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审查。
单位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已备案单位无须重新备案,相关材料在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中心下载):
(1)江西省人事考试资格审查单位情况备案表1份;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经办人员承诺书及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4)已盖单位公章的参审人员汇总表1份(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科目)。
单位参审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试人员报名表3份;
(2)应试人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3)应试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份(备原件);
(4)单位出具的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
(5)应试人员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报考增项人员提供);
免试科目的应试人员资格审查。所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其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应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管处确认后,由单位指定经办人员统一报送(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资格审查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凡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应试人员,单位除提供有关资格证件外,还需出具应试人员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及盖有单位公章的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应试人员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资历栏原始复印件,并按隶属关系加盖人事职称部门和业务管理部门印章,有关资格证件的复印件和人事档案中的工作经历复印件必须附在报名表后面。
各设区市审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