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9:00——23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2月22日——24日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11日9:00—3月1日16:00
经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研究决定,现将我省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各市人事考试机构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工程类和工程经济类专业划定按照文件后专业对照表严格执行。以往如工程院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艺”、“农学”、“土地资源管理”等专业还须提供课程设置表。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普通高校毕业生从取得证书后计算工作年限,后学历的从前学历取得证书后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但须提供前学历和相应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
(五)对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资格或证书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部令)处理。
(六)请考生自行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02年以后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七)关于外省、外市考生在苏报考。根据《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苏人发【2005】19号)第十三条规定,“参加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携带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及相关资料到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市原则上只接受本地单位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非我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现场资格审核时须自行提供苏州市社保中心、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社保相关机构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所在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社会保险参保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址:
http://60.208.22.51:8011/pis/wsbm/stdlogin/stdlogin.do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10日9:00——23日16:00
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2月 22日——24日
(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11日9:00—3月1日16:00
(二)全省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三)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
今年采用属地原则,选择报名点后,该考生的现场资格初审都应在该报名点所属考试机构负责(具体详见附件1)。
考生选择的“报名点”必须与“审核点”一致,否则,审核点将拒绝考生的审核申请。比如:选择报名点为“常熟市”的考生不得到“市区”审核点审核。
1.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4)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2002年以后(含2002年)毕业的(专科及专科以上)须提供教育部网站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5)须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打印的或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报名表(单位意见一栏填写“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证书编号和个人信息两页均需复印)。
所有新考生都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现场资格初审通过24小时以后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不成功视作无效报名。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仍无法网上缴费的,请及时与各县、市区考试机构联系。超过缴费截止时间后再联系造成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责任自负。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四)对于2016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终审不通过人员名单在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六)5月1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采取刷身份证领取实名发票的方式,请考生带好身份证原件至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领取发票,代领者需要分别带齐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发票领取时间:2017年5月11日至30日(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双休日除外)。常熟、张家港、昆山、太仓、吴江区的考生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七、教材征订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八、其他事项
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请登录“苏州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九、现场审核注意
现场审核时间为:2月22日—24日(9:00—11:30 13:00—16:30)。今年二建考试报名审核要求变化较大,请仔细阅读以下事项,规范提交审核资料。
一、报名表
个人承诺栏由考生本人签名,单位意见栏填写“该同志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XX年”,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章文字与所填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不得使用项目章或者合同章)。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
必须携带原件送审,复印时请将原件用复印机直接复印,不得自行改变尺寸,扫描件、照片打印等形式均视为无效。
身份证复印件须将正反两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非注册证书)复印件须将证书编号和个人信息两页竖向排列,复印在A4纸同一面(仅适用于增项考生)。
三、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毕业生登记表
2002年及之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网站(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专学历考生须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可向本人档案托管部门要求调取,并加盖档案托管部门业务章。
四、社保缴费记录单
社保缴费记录单可至单位当地社保部门打印,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者至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参保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单须标注缴费起止时间和工作单位,累计缴纳年限应不少于报考条件中相应的专业工作年限(截止于2017年12月31日)。
昆山市社保中心地址:前进西路69号
打印网址:http://link.233.com/28389/webPages/PrintAndCheck.aspx
五、关于老考生
1、报考相应专业(增项)考试不存在老考生,均需进行现场审核。
2、对于2016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注意:苏州市原则上只接受大市范围内考生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非苏州市相关单位的考生须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否则现场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附件:各县市区现场资格初审地点
市区:苏州市人事考试中心(东大街288号),联系电话:65301425、65109680
常熟市:常熟市职业能力鉴定和考试中心(常熟市新颜路215号人社局大院3号楼3楼),联系电话:52805330
张家港市:张家港市人事考试中心(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三楼),联系电话: 58697730、58981605
昆山市:昆山市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昆山市西街21号),联系电话:57518795
吴江区: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厦A206办公室(吴江区开平路300号),联系电话:63950605
太仓市:太仓市人社局职业技术管理科(太仓市柳州路38号北楼305),联系电话:53542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