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宿迁二级建造师报名工作安排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3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参与。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考试鉴定中心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5月20日、21日,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打印获悉。
三、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要严格审核报考人员资格条件。
四、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成绩当年有效。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者报考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五、报名组织
(一)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支付的报名组织方式,宿迁市考生报名网址为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link.233.com/28515)。
新考生采取先审核后交费的报名组织方式。凡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者请注意,网上报名后先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支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完成。对于2016年度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增项考试除外),报名时只需填写相应报考信息即可交费,网上支付成功后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二)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至2017年2月23日;新考生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2月11日09:00至2017年3月1日16:00。
(三)各县(区)人社局及住建局相关行政部门要积极做好本地区此项考试的宣传发动等组织工作。要将报名方式、网址等及时对外公布,使报考人员有针对性地报名参加考试。
(四)全省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包含2016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
(五)新报名参加此项考试的报考人员以及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并按规定将有关报考材料送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2月20日~2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送至市考试鉴定中心一楼大厅(宿迁市湖滨新区三峰路原紫薇大道17号,办公楼东首)接受资格审查。
1.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打印的2017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2016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七)5月11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收费事宜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七、教材征订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八、其他事项
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政策咨询,请联系:12333,0527-84359049。有关考务技术问题,请登陆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网站考试服务导航“常见问题”专栏(http://link.233.com/28515/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44),或联系电话:0527-12333,0527-8435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