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7]3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7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0、21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时间及科目如下:
5月20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5月21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7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三、报名工作及准考证打印
2017年我省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报名工作分以下几个阶段进行:
(一)网上报名:2017年2月10日至24日17时,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考区,上传近期照片,保存提交,通过照片审核后打印报名表。报考人员将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交主管部门。
(二)现场资格审查:2017年2月28日至3月3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邯郸市人民东路508号,邯银大厦中楼8层)进行报考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
1、对报全科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学历证等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③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除需持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已取得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
2、对符合部分科目免试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主管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及证件:
①报考人员报名表两份;
②免试表(附件,手工填写即可)两份;
③身份证、学历证、原建设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明、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其彩色复印件一式两份;
④同时为简化审核程序,凡部分科目免试的老考生,提交免试材料时还需提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3、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三)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最晚于2017年3月8日17时30分之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我市不再进行现场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需准备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卡用于网上缴费)。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8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四)准考证打印: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5月15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五)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
3、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实习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4、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单位名称,且在兼职、挂靠单位工作年限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报考人员报考时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
6、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7、部分科目免试材料复审不合格但符合报考全科条件的,只修改报考级别,今年不再增加考试科目,明年再报考剩余科目。
四、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五、考生须知
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3个科目,分别是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共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或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客观题为答题卡(小卡),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使用黑色墨水笔作答。考生在开考前务必注意:
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1、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2、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4、考场严禁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及一切通讯工具,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5、根据原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应试人员"入场摄像,电子验证"制度的通知》(冀人考发[2006]15号)文件精神,考生应在考前60分钟,凭准考证和法定有效身份证进行入场摄像,电子验证,缺一证不得入场。自带其他证件无效。
6、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提高警惕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