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函[2018]40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于2018年6月2日、6月3日进行。具体时间与科目为:
6月2日 上午: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3日 上午: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二、考试科目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三、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不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人员可以更改专业并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报名工作
(一)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139.129.105.49/tip/),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于1月26日9:00-2月7日16: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2日23:00。
(二)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7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三)新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于2018年2月7日—2月9日携带以下材料到南京市人才大厦三楼大厅(北京东路63号)接受资格初审。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通过初审不代表具备考试资格,终审结果将放至报名系统中,请考生务必关注并及时查询。
(四)现场资格初审后考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截止时间为2月12日23:00。
(五)新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一旦在审查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六)对于往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加强我市考试类职业(职称)资格报考审核工作的通知》宁职称办〔2015〕29号要求,办理资格审核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中:
中专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本省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网址:http://link.233.com/28591/glonassdetail.aspx?road=R;205;119;499;)出具的学历认证(省内学历认证(不含外省)一般5个工作日可出报告);外省毕业的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或《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须由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
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的:除学历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线验证有效期须超过2018年3月31日);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现役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校成人教育学历,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军官证或退伍证原件。
(4)、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原件(现工作单位出具并盖章,模板见附件);
(5)、提供现工作单位为报考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在当地社保部门出具或打印;劳务派遣人员须同时提供社会保险的参保缴费清单(一个月以上)和劳务派遣合同;
(6)提供的学历证书专业为“艺术设计”的考生还需提供学校盖章确认的或档案保管部门签章确认课程设置表(成绩单)。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增报专业)"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网上下载的报名表(须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准考证打印及费用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18年5月28日—6月3日期间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准考证打印”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对于有收费发票需求的考生,可于2018年5月28日—6月3日(节假日休息)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南京市人才大厦(北京东路63号)一楼大厅17号窗口领取。由于涉及费用上缴,逾期无法办理,请考生予以配合。
六、成绩及合格证发放:
成绩查询请关注江苏人事考试网;证书发放事宜请关注南京人事考试网。
七、教材征订和考前培训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
八、联系电话
1、考试科目、考务、网络操作、照片审核:83151200
2、专业工作年限:84632224、86996612
3、学历、专业:68788058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O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