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40号) 及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试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资格的终审工作。
二、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6月2日、3日,请各单位严格按照《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和作答方式
考试共设3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试题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等6个专业,试题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四、管理办法
(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执业资格证书。
(二)原“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即增项考试)不再单独列项,并入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名称为“增报专业”,请报考人员在选择专业时注意区分。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增报《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中的另一专业参加考试(即参加1个科目考试),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
五、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二)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增报专业。
(三)报考条件中的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应按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2)所列专业来确定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其他学历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与本科学历专业对照表所列专业相近。
(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内如有不合格的《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报考人员可以更改专业并按老考生进行处理,保留原档案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在成绩有效期内成绩继续有效;成绩有效期内《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已合格的考生,成绩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报考专业。
(五)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具体可在无锡人事考试网政策文件栏目中查看)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社保中心自助机打印的或窗口开具的社保缴费记录单,要有具体的缴费起止时间(市区参保的人员可在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和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必须和所填报的工作单位一致(以劳务派遣公司代理缴纳的,还需提供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等材料)。
(七)关于外地单位考生在锡报考
加强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原则上只有现工作单位在无锡的考生才可在锡报考,否则现场资格审核时将不予通过。档案关系、工作单位及参保在外地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参与无锡境内的项目施工,施工期间内可选择在无锡参加报名考试,但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外地单位社保应可在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网站进行查询,现场审核时须向审核人员验证,否则将不予通过)、该单位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其他人员应到单位所在地考试机构进行报名。
(八)关于学历认证
根据锡人社职〔2016〕21号文件精神,现场审核时,考生须自行提供相关的学历认证材料。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上www.chsi.com.cn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及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六、报名与审核
报名按工作单位属地管理原则,外地单位报考人员请咨询当地人事考试机构。
(一)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网上报名网址:(http://139.129.105.49/tip/)。考生可从“无锡人事考试网(link.233.com/19694)”的“网上报名”栏目中进入全省统一报名服务平台,先注册,再进行网上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1月26日—2月7日
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间: 2月7日—9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 2月12日
(三)新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一个工作日内查看审核状态并及时完成网上缴费。老考生无需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报名。
全省统一网报档案库包含2017年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
对于2017年参加过考试的报考人员(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除外),报名时只需按要求填写相应报考信息,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再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新报考人员现场审核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级别为考全科的新考生现场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后学历报考的人员,前后学历的原件及复印件均须提供);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如实填写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年限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4)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至少1年以上,市区参保人员可用身份证在社保中心的自助机上按历年打印“个人社会保险历年缴费情况”)(详见本文件第五大条报考条件中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市区参保的请选择市区或锡山、惠山审核点,江阴、宜兴参保的请选择对应审核点;
(5)学历认证材料。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及以上)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上打印的验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中专学历及2002年前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档案托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6)外地单位因参与在锡施工而选择在无锡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截止到报名时一年以上的社保缴费记录(外地参保的请选择市区审核点,否则其他审核点将不予审核通过),还须提供驻锡经营机构证明、在锡项目合同或中标书等材料。
2.已取得某一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报考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8年度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面复印);
(3)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有姓名、照片及红色证书编号的页面都须复印);或者提供江苏省二建的电子化成绩合格证明打印件。
3.各审核点信息:
新报考人员和增报专业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检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查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者,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各审核点都应认真审核新报考人员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确认审核无误后,审核人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各审核点应于2018年2月23日前将新报考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等按报考级别分类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
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报名资格进行终审。请考生届时关注终审结果的通知。
(五)财政票据
需要邮寄考试费用财政票据的考生,请登陆无锡人事考试网进入财政票据邮寄信息采集及缴费系统(http://link.233.com/19694/wxkszx/FMSFee/CheckOut.aspx),填写信息并缴邮费,姓名须填写考生本人姓名,不可填单位名称,截止日期3月29日。发票将于4月13日统一邮寄。不需要邮寄的考生请在4月9-13日(工作日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40-41号窗口(无锡市广瑞路2号,市人力资源市场1楼)领取,逾期不领的将统一开票上缴财政。
(六)有关网上报名信息的修改
1、报考人员首次使用统一报名系统,都需要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完毕后,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不可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的证件号(身份证号)、姓名由系统自动引用本人注册时的信息,不可修改。已上传的电子照片也不可随意修改。
2、报名信息修改只需修改部分关键报名信息项,关键报名信息项包括“性别、报考级别、报考专业、报考科目、联系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等。其余报考信息一般不影响审核及报名,如实填写即可。
3、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名表未打印前)报考人员可以自行直接修改报名信息。打印报名表后将不能修改信息,请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前务必确认所填报的信息无误。
4、关键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电话等)的修改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电子照片等材料至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 人力资源市场主楼411)现场办理。如有未尽事项请联系市人事考试中心85740575。有关信息的修改都应在现场审核(2月7日)开始前申请处理完毕,过期将不予处理。
5、报考人员数据上报省中心后,一律不予修改信息。
(七)5月28日起,报考人员可登陆相应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收费事宜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5〕232号、苏财综〔2005〕94号)精神,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务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八、教材征订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4年版)命题。有关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请报考人员到当地建筑书店自行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