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9号)文件,经研究,现就合肥考区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仔细阅读。
一、 报名资格审核及时间地点
本次考试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方式,审核时间及地点,请于2月10日后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通知。
二、考生需要提供的属地证明材料
按属地原则,考生原则上为在我市工作或户籍在我市,且从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分为四类:
1、现在合肥市工作且在合肥参保的考生,无需前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资格审核时现场进行比对。
2、现在合肥市工作、在合肥市外参保的考生,须提供单位在合肥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参保所在市或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征缴机构印章。
3、户籍在合肥且在合肥参保的考生,无需前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打印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单,资格审核时现场进行比对。
4、户籍在合肥、在合肥市外参保的考生,须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参保所在市或县社会保险征缴机构打印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加盖征缴机构印章。
三、考生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已取得档案号的老考生无需现场资格审核,于2月23日后直接上网缴费。
1.考全科新考生:现场提交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
2.免试考二科新考生:现场提交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为国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非国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3.增项(报考相应专业)新考生:现场提交报名表(单位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三类考生中属合肥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还需要报请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集中办理,现场提交《合肥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18年二级建造师花名册》(加盖公章)(附件)
四、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如何报考
考生需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培养的批文、协议,并且通过合肥市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库查询考生有协议建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五、特别提示
1.单位需在报名表的“工作年限”栏处盖章。
2.现场审核仅需提供各项证书原件,无需携带复印件。
3.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现工作单位参加考试报名,不需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本人、所在单位或受考生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我们会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考生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于其他经办人员及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