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局、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6月2日、3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具体安排如下:
6月2日 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3日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其中《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分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矿业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6个专业,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小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在答题前要认真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回收。
二、考试报名条件
报名条件按原河北省人事厅、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暂行)〉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冀人发〔2004〕6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二)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考试:
1、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四)任职和从事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按“满周年”计算。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有义务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判断本人报考资格,条件符合方可报考。在考试开始前和考试结束后,市、省、国家逐级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学历造假、工作单位造假、学历不合要求、所学专业不合要求、专业工作年限不够、工作性质不符合报名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仅部分从事而非全职从事报考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工作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考试资格或考试成绩的,报考人员承担对应责任。
2、报名阶段考试机构网上资格预审仅是对考生填报信息进行逻辑判断,便于考生进一步完成网上缴费等报名环节。“考生通过网上预审”与“考生符合报名条件”之间并不等同。
3、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外的其他学历不作为报考学历依据。为保证学历学位证书真实有效,请报考人员尽量提交学历学位证明。
4、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参加实习的工作时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成人教育学历脱产学习期间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5、填报工作单位时,应填写报考人员在本年度报名阶段全职全薪劳动关系所在的用人单位名称,不得填写兼职、挂靠、挂职、派驻、抽调、合作单位名称。如在本单位脱产且在上述单位从事全职专业工作,请从上述单位开具全职专业工作证明。
6、老考生网上填报信息时,如网上报名系统自动提取显示的工作单位为去年及以前报考填报的工作单位,今年发生变化的务必及时在网上进行修改。正常工作调动不影响成绩滚动。对今年工作单位已发生变化的考生,“系统自动提取工作单位”、“为成绩滚动衔接而不修改工作单位”等理由不作为排除主观造假骗考嫌疑的必要条件。
7、考试合格人员需按有关要求提供报考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考试管理机构将予以没收,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如报考人员不提供证件原件,或材料数量不足等,考试管理机构不予受理;考后合格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8、如发生报考人员网上报名信息填报错误,考试管理机构仅针对多音字、错别字等正常非逻辑性错误进行修改,考生需提交修改申请,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工作单位名称或毕业院校名称全部错误”等逻辑性错误不予修改。
9、为严格报考资格审查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对涉嫌骗考行为,省、市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职改部门、社保(信息)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深入走访报考人员工作单位,认真核查报考人员与单位劳动人事关系、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以及专业方向,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0、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四、相应专业考试
为方便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人员报考增项考试,2018年继续将其单独列为一项考试,按非滚动形式进行管理,名称为“二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执业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五、考试成绩管理模式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每2年为一个滚动周期),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或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1科、免2科)的考生必须在1个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六、考试报名程序
2018年起,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方式进行调整,报考人员网上注册并填报报考信息,通过报名资格网上预审后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考前无需到考试机构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事宜。考试结束公布考试成绩后,全部考试科目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有关报考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有涉假骗考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严肃处理,并通报用人单位。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时间:2月27日-3月12日17时
程序: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ebei.appms.cn)或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选择相应报名入口进行报名。
首次登录报名平台时,需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并使用该软件自行对上传的报名照片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之后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选择报名地市,保存报名数据。报名数据录入无误后,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数据进行确认,只有确认后的数据,才能进行资格预审,且确认后的报名数据,考生不允许修改。
(二)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状态(即资格预审),预审通过后,打印报名表并保存妥当,用于全部科目通过后现场资格审查。预审通过后,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即完成报名。如老考生今年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务必对报名平台自动提取的工作单位信息自行修改。
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银行卡所属银行网站平台显示缴费完成,但由于技术原因发生费用未到账现象,从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3月22日17时3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若显示“尚未缴费”,请及时联系银联电子支付客服电话95534-6,且不宜进行二次重复缴费操作。已经进行网上缴费操作的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查看“缴费状态”且最终缴费不成功导致报名失败的,报考人员承担相关责任。
(三)考后审核
考试结束后,考生自行查询成绩。全部科目成绩通过考生,原则上于考试成绩公布之日(一般考后60日)起20个工作日内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进行考后审核,报考级别为考全科仅部分科目成绩通过人员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考试机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全部科目考试成绩予以取消。
相关事项将通过微信平台和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职称考试栏目)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关注微信公众账号“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或添加微信号“tsszckszx”(已通过微信认证)。
地点: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
地址:西山道3号(市政府院9号楼四层)(暂定)
联系电话:0315-2827463
(四)考后审核须提供的材料:
(1)《报名表》(一式2份);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外地户籍的考生还须提供在唐山市长期居住证)
(3)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
(4)学历学位证明(附件3);
(5)《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2,贴一寸1年内同版免冠彩色照片,单位签字盖章);
(6)资格证书原件(报考级别为“免1科”、“免2科”和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需要提供);
(7)以上(3)-(4)、(6)材料的复印件1份(免试人员2份,单位签字盖章)。
特别注意: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有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
(五)报名表和材料复印件的装订顺序
(1)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
报名表(2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1份)+学历学位证明(1份)
(2)报考相应专业考试的人员:
报名表(2份)+资格证书(二级建造师证书)(1份)
(3)符合部分科目免试的人员(每人按顺序装订2份):
报名表(1份)+《2018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免试表》(1份)+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1份)+学历学位证明(1份)+资格证书(《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或《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1份)+专业技术资格证书(1份)
(六)准考证打印
自5月28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七、考试收费
根据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
如需开具发票,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代办人须携带介绍信和每个考生的身份证复印件)到我中心办理,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
八、其他
1、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hebzcks@126.com。
唐山市职称考试中心监督举报邮箱:ts7463@163.com。
2、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考试报名指导、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