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移交全省建设工程各类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职能的公告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青办字【2016】75号)和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的通知》(青事改办发【2018】5号)精神,撤销了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管理的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为确保全省建设工程各类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认定以及咨询等工作的连续性,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决定,从2018年9月10日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承担全省建设工程各类执业资格审查、注册、认定及咨询、投诉等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全省建设工程各类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用收缴、证书打印、发放和遗失补办等工作。
特此公告
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28号建工大厦12楼,0971-6146273)
省人事考试中心(青海省西宁市西山一巷5号,0971-8258580)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