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宿州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相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为落实安徽省人社厅《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47号)文件,经研究,现就宿州考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问题提示如下,请广大考生认真仔细阅读。
一、资审人员范围及资审时间、地点
参加2017、2018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考生为老考生,实行网上资格审查,不需要前往现场资审。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登陆报名平台查看资审结果,资审通过的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首次报名考生、参加2017年以前考试的考生及报考级别、专业发生变化的考生为新考生,仍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方式,审核时间及地点,请于3月1日登录宿州人事考试网查看通知。
二、需要提供的资审材料
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报名表上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都要手续齐全,报名表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审核);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人学历证书原件;
(4)报考级别为“免1科”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为国有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非国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原件;报考级别为“相应专业”(即“增项”)的考生还须提供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的考生还需要报请所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由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直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集中办理,现场提交《宿州考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2019年二级建造师花名册》(加盖公章)(附件)
三、需要提供的其它辅助资审材料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57号)和《关于2019年度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47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办理资格审核时,对考生(不含宿州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社保缴纳情况进行现场比对。请社会保险参保缴纳单位为宿州市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准确选择报名点,否则不接受报名资审。
四、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如何报考
考生需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培养的批文、协议,并且通过宿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数据库查询考生有协议建筑企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五、特别提示
1. 报名表上所有需要签字、盖章的地方都要手续齐全,报名表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审核。
2.现场审核仅需提供各项证书原件,无需携带复印件。
3.请广大考生严格按照规定,通过现工作单位参加考试报名,不需要通过社会中介机构报名,谨防上当受骗,如在资格审核时发现考生本人、所在单位或受考生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提供虚假材料,我们会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部门进行调查,一经核实,将考生记入个人信用记录,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且两年内不允许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于其他经办人员及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目前,我省正在开展职业资格“挂证”专项整治工作,请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依规报考,诚信参考。
宿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