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二级建造师资格审查【2020湖南考务通知|报名照片处理|报考条件在线查询】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后资格审查的通知》(湘人社函〔2012〕526号)等文件精神,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前报考人员自我资格审查、所在单位资格初审、考试成绩公布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资格复核。建立健全报考告知承诺制和追溯追责复核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所填报的信息需承诺真实有效,所有文档、提供或上传资料长期保存,作为人力资源基础数据比对信息,无论什么时候,经核查发现不符合当时报考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置追责,一律取消相应职业资格,据此获得的后续职业资格或其他权益,也一律一并取消,并记入当事人专业技术档案和有关诚信档案。
(一)个人自审。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务必全面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即学历、资历等条件和要求。在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的各项规定后方能报名(把握不准的可在报考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或是工作(资格)年限不够不得提前报名参考,否则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进行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必须诚信报名、诚信参考,责任自负。
(二)资格初审。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须对报考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信息一一核实,对照相关证明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其符合报名参考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在《报名表》中相应栏内签署“初审合格”意见并盖章。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告知其不符合报名参考条件,不得参加考试、也不得参加资格复核。
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机构)须对照报考人员档案,或其所提供的材料,或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严格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加强网上查询验证,严防弄虚作假,并保留初审查验结果以备复核。
2020湖南二级建造师资格复核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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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执行“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审查管理 制度。强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进行
资格初审。所在单位初审时,认为需留存备用备查的,可复印核对后,在复印件上签署 “与原件核对一致”,原件退还报考人员。
二、按属地化原则,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复核结果及时公布公示,接受举报。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证书。资格复核主要对初审查验结果进行审核,重点对初审单位出具的查验认证情况进一步确认。复核时不得再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原件。
三、资格审查使用统一制发的《报名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表内相应栏目内签名盖章,资格审查部门不得再自行增设签章环节。
四、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大对资格审查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不定期地对各地、各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进行检查、抽查和督促,并将资格审查工作纳入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年度绩效评估项目。
五、网上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准考证打印成功、考试成绩合格等并非资格审查合格,只有通过初审和复核两级审查的才认定为资格审查通过(如按规定被列入核查或抽查的,还须核查、抽查合格),方可办理后续手续。
六、资格审查需把握的几点要求
(一)学历要求。报考人员需在本类别(专业)首次考试前获得国家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即需在2020年度国家规定的考试日2020年10月31日(不含)前取得相应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1.持教育部门学历的,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在学信网(link.233.com/12515)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验学信网网上免费申请的学历认证报告(相关申请资料准备情况详见学信网要求)。
(2)2005年6月起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查验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8452/zzfind/)认证结果。2005年6月前毕业的湖南省中专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查验省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醒:教育部门核验未注册学历学位证书需要一定时间(20个工作日),请报考人员提前做好准备。联系地址: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长沙市雨花区新建西路37号)。
(3)2010年至2019年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查验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信息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17916
/hnzwfw/portal/60zWlmlzSoS10jQhEiCNyQ/index.html)认定结果。2009年及以前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查验当地教育部门认证结果。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查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link.233.com/17674)学历学位认证查验证明材料。
(5) 持党校学历的,用人单位查验党校官方网站毕业证书查询页面,网上无法查询的党校学历用人单位需查验党校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还须查验非全日制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或认定证明材料。
2.持技工院校毕业证书的,根据“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照全日制大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全日制中专学历享受相应待遇政策”等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初审需查验:
(1)2005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办事大厅的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222.240.173.83/hunanweb/guide/GuideAction!guideInfo.action?work_item_id=156&work_sub=1)认定结果;
(2)2015年以后技工院校毕业的,查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毕业证书查询系统(http://link.233.com/22586/)认定结果;其他年度毕业的,查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学籍认定结果。
(二)工作年限要求。工作年限计算到2020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以学历证书上标注的“全日制学历”或“脱产学习”为准)的学习年限(含实习期限),不计算为从事专业的工作年限。在职人员考取硕士生,学习时间计算工作年限(须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连续就业社保证明);非在职人员硕士生学习时间不计算工作年限。
参加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等成人类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等后续学历学习年限可累计计算工作年限。
报考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方法举例如下: 1.取得全日制学历后直接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的,工作年限从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算起。如: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无后续学历,2020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2020年共6年。 2.取得全日制学历参加工作后又取得后续学历的,相关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如甲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5年—2017年取得非全日制学历,2020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2020年共6年;乙2014年取得全日制学历后参加工作,2016年—2018年取得全日制学历,2020年报考,工作年限为2015年1年、2019年—2020年2年,累计共3年。多个学历依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