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二级建造师考试安排在5月22-23日进行,根据规定,可提前阅读应试人员须知进行考前准备。
北京二级建造师应考人员须知
一、应考人员需按准考证要求,携带与本次考试有关的作答工具在规定的考场和座位参加考试,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考试成绩无效。
二、严禁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及准考证上明确禁止携带的电子物品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放在指定存包处(电子物品务必切断电源)。
三、迟到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120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0分钟内不能交卷出场。
四、答题前应当按照要求在试题本和答题卡(答题纸、专用答题卡)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填涂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在规定的位置填写或做标记的,成绩无效。
五、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开考后不得互相借用文具。
六、除特别规定外,规定在答题卡上答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填涂相应信息点,在试题本上作答,成绩无效;规定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上答题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钢笔、签字笔在答题纸(专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作答,在试题本上作答,成绩无效。
七、应考人员发现试题本分发错误、试题本字迹模糊等问题时,可举手询问。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
八、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题本、答题卡(答题纸、专用答题卡)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人员收齐后,经监考人员允许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题本、答题卡(答题纸、专用答题卡)及相关考试信息带出考场。
九、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尊重考场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
十一、考试期间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中有关规定处理。
北京市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自愿报名参加此项考试,已阅读并知晓考试文件、网上报名须知、应考人员须知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内容。我将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现郑重承诺:
1.报名时所提供的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2.知晓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按规定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证书的处理。
3.保证持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服从考试管理部门和考试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的检查、监督和管理,遵守考场秩序和考场规则。在考试过程中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5.遵守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