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十堰二级建造师准考证打印入口已开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进入考场。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温馨提示
2022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6月11日、12日举行,为方便广大考生安全顺利考试,现将有关考试事项提示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请考生按时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院网站下载准考证,认真复核准考证上姓名、身份证号、报考级别、报考专业等信息是否与自己所要报考信息相符,如有疑问请考前与十堰市人事考试院联系(0719—8650722),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
二、考试证件准备
按规定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持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使用证件一致)并出示健康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入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考试当日请考生务必带齐并保管好以上证件资料,证件资料不全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如身份证缺失,必须提前在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驾驶执照、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不能替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及时间
6月11日
上午09:00—12:00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下午14:00—16: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6月12日
上午 09:00—12: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四、考点设置及乘车指南
本次考试十堰考区共设置3个考点,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每个考点设置一个出入口对考生开放。
1.湖北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考点
考点地址:十堰市茅箭区顾家岗丹江路26号
考点入口:丹江路十堰职业技术集团学校(东北门)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2路、9路、13路、26路、59路、205路、699路公交车在职教集团站下车。
2、十堰市郧阳中学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北京北路60号
考点入口:北京北路60号(西北门)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16路、21路、31路、68路、81路、86路、99路、100路、101路公交车在郧阳中学站下车。
3.十堰市东风高级中学
考点地址:十堰市张湾区田沟巷7号
考点入口: 十堰市东风高中(南门)、人民公园正对面进沟
乘车指南:考生可乘坐3路、5路、8路、18路、21路、24路、32路、35路、56路、57路、58路、59路、677路公交车在人民公园站下车。
五、考生应考须知
考生应于考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入场,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按照入场时间要求进入考点,并根据考场指示牌和工作人员的引导有序进入考场,防止看错日期、时间、走错考点、进错考场或坐错座位,其他无关人员一律禁止进入考点。
考生严禁将各种电子通讯工具、摄像设备、存储设备、具有记忆功能的计时设备、具有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设备等带至座位,考试期间一经发现将作违纪处理。考试期间,除证件、笔、橡皮等基本考试工具外,桌面一律不得出现与考试无关的工具、资料。
六、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本次笔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做好自我防护。考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在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试当天,正在集中和居家隔离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附件:
十堰市人事考试院
2022年6月6日
附件1:
湖北省2022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疫情防控须知
一、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二、考生应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严格遵守防疫工作要求,并自备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期间,应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临时摘除口罩。
三、根据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健康码为红、橙、黄色的,以及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来(返)堰的考生;省外高风险来堰人员,将实施10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天居家监测至离开当地14天。考试当天,正在集中和居家隔离的考生均不得参加考试。请广大考生合理安排考试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考生入场前应持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并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 考前14天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点所在地考前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带※号者,在核酸“落地查”基础上,第3天在增加1次核酸检测。考前14天内没有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考前48小时内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以及《考生行动轨迹登记表》。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可使用“国务院客户端”徽信小程序点击“疫情风险査询”,或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疫情风险等级查询”,选择查询地区即可了解该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四、考前3天有发热症状的考生,应在入场检测体温前主动向工作人员报告,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在进入考场后及考试期间出现发热症状的,应主动告知监考人员,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临时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六、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在考前入场及考后离场等聚集环节,应服从考务工作人员安排有序进行进出考场、如厕时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过程中,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查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延时。
七、考生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该须知,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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