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2022年贵州二建考试7月9-10日开考,从准考证打印安排看,本次二建考试分多批次进行,其中公共科考试分2-3个批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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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二建考试时间安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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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在线题库 |
工程法规批次一 | 7月10日 9:00-10:30 | 点击测试 |
工程法规批次二 | 7月10日 13:00-14:30 | 点击测试 |
工程法规批次三 | 7月9日 9:00-11:30 | 点击测试 |
施工管理批次一 | 7月9日 9:00-11:30 | 点击测试 |
施工管理批次二 | 7月10日 9:00-11:30 | 点击测试 |
建筑实务 | 7月9日 13:00-15:30 | 点击测试 |
市政实务 | 7月9日 16:30-19:00 | 点击测试 |
公路实务 | 7月9日 16:30-19:00 | 点击测试 |
机电实务 | 7月10日 13:00-15:30 | 点击测试 |
水利水电 | 7月10日 13:00-15:30 | 点击测试 |
考试变化:考试时长与去年对比,2022年贵州二建考试法规科目考试时长缩短0.5小时!
贵州二建准考证截图一
贵州二建准考证截图二
贵州二建准考证截图三
贵州二建准考证截图四
贵州二级建造师考试要求:
(一)考试期间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1.应试人员考试前应仔细阅读报名文件、报考须知、报考指南、温馨提示的相关内容及《贵州省 2022 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 1)、《2022 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 2),提前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按要求做好防控个人准备,考试过程中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管理,积极配合主办方顺利完成本次考试。
2.应试人员所在企业(单位)联系人、各市(州)住建主管部门考试工作负责人在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 24 小时畅通,配合主办方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完成。
(二)考生在考试当天须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准考证原件方能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务必于考前详细阅读准考证信息,并按要求做好准备,以免贻误考试。
2022年贵州二建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7月4日上午9:00—7月10日上午9:00,考生可登录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
请考生于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 及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 责任由考生自负。
· 本准考证必须打印出本人照片,否则该准考证视为无效,不能参加考试。如本人无法打印出带照片的准考证,请于考试前法定工作时间到省住建厅技能中心(贵阳市延安西路1号建设大厦东楼2605室)打印。
· 请认真阅读并掌握《贵州省2022年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作好考试准备,以免贻误。因疫情存在不确定性,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持续关注“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贵州建设”。
· 所有考生进入考点需配合工作人员查验包括但不限于“贵州健康码”、“国家通信行程卡”、48小时内贵州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签署的《2022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等有关材料,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 考生在考试前4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社会保障卡)原件,经安检合格后方能进入考场,拍照签到后对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座后请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 携带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报刊等物品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借用文具和计算器等物品。
· 严禁将电子记事本、带编辑储存功能的计算器、手机或其它有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位。已带入考场的,须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放到指定位置,凡随身携带或带至考位者视为违纪。
· 考生入座登录考试系统后,应仔细核对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考试科目及本人照片。考生如发现信息有误,应举手向监考人员示意,并听从监考人员的安排进行处理。
· 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后,除《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场封闭时间为75分钟外,其余科目封闭时间为120分钟,封闭期间不能交卷出场。到达考试结束时间后,系统将自动收卷。
· 考试机出现故障,考生需举手示意,由技术人员进行处理。严禁故意关机或自行重新启动计算机以及其它恶意操作行为。
· 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保持考场安静。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严禁将载有试卷内容或答案等相关信息的载体带出考场。
· 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无理取闹,辱骂、威胁、报复工作人员者,按严重违纪处理。涉及违法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31号令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 除巡考、督考、主考、监考人员和技术保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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