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贵州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黔建办发〔2005〕 245号),符合以下条件均可报考二级建造师。请报考人员对照自身条件,在以下两种报考类别中选择一类符合条件的类别进行报名。
1.新取证考生: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点击下载>>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专业对照一览表.pdf)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
2.增报专业考生: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另一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肄业让书这瑁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名截止时间,由报考人员所在的企业(单位〉审核确认。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8号),2023年度我省只接受现工作地(指报考人员工作单位注册地)或居住地为贵州省的报考人员报名,其中涉及持外省身份证(身份证号为非52开头)的报考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已具备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须提供贵州省户口册,方能报考;
2.无贵州省户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报考条件外,还需具备在贵州省企业从业并由该企业(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至少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四险)一年以上(含一年),方能报考。
上述报考条件由报考人员所在企业(单位)审核确认,并对审核结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