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建二建考试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考后现场核查。
考后现场核查工作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组织;各设区市住建局、人社局具体承担本地区考后资格核查工作。届时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link.233.com/10836/)—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查询,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成绩合格、拟发放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由考试机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上述人员应积极配合考试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视为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福建二建报考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对照表详见附件1)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均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一)款并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
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只参加《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
(1)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3)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4)已持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者。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一项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增项专业考试”。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及《关于印发<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台办[2018]1号)的文件精神,凡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在闽从业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五)上述报考条件中的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link.233.com/12515/)查询,若属于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学历,请报考人员登录学信网申请本人学历认证。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的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历所学专业并通过报名系统中的专业验证,方可报考。职称指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确认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按满周年计算,其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六)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1号)精神,本省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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