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次报名如何资格审核?
答:本次考试采用考前资格审核方式,审核地点为合肥蒙城路22号(原合肥四中);为保证此次资格审核安全有序,资审日期采取分号段方式进行。
每位考生在网上打印出的《2015年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相关专业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中的均有一栏“资审序号”,请密切关注1月16日本网站的通知,考生请严格按此通知上的日期分号段进行资格审核,未按期参加资格审核的视同放弃本次考试。
2.文件上要求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何开具?
答:报考人员可携带本人社保卡到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二楼自助打印本人养老保险缴费清单。
3. 工作年限(交纳社保年限)如何界定?
答:自交纳养老保险之日至资格审核当日。
4. 考生由于变换工作单位,中途有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记录中断,怎样认定?
答:中断年份不计,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达到报考条件要求即可。
5.工作年限已够,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参加此次报考么?
答: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须达到报考条件要求。
6.报名二建增项的考生是否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 建筑企业与职业技术院校合作培养的学员具有土木工程类或建筑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的,是否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答: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在校就读期间不需要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并需出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合作培养的批文、协议。
8.从事非工程项目企业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是否认可?
答:必须是有工程项目管理岗位的企业。
9.非国有建筑类的职称是否可以认定?
答:可以,但降档使用,即非国有高级工程师可按工程师使用。
10.非合肥本地的考生是否能报考合肥考区二级建造师考试?怎样界定是否为外地考生?
答:根据相关规定,考生按交纳养老保险属地原则报考。界定方式为考生交纳养老保险所属地为合肥市。
在肥省直及中直单位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报名材料交所属单位人事部门,各单位人事部门于1月22日将通过初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送省人事考试院。省人事考试院不受理考生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材料。
11. 2014年已经通过部分科目的考生是否和新考生一样需提供社保证明?
答:需要提供一年以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12.由于工作单位政策等客观情况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怎样认定?
答:若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一律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