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含专业证书)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2年;
2.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
3.40岁以上,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
㈡ 符合报名规定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考相应科目:
1.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2.已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㈢ 报考相应专业条件:
已取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另一个专业的考试。报名时应选择的类别为“相应专业”。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岗位专业类别的依据。
㈣ 2016年将视情况对重庆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其他专业人员报考条件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栏目及时通知。